《远大前程》的故事情节有它的独特之处,读来让读者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本书的主人公匹普,更是联系其它人物角色的一条主线。环境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匹普就是被环境改变的。一开始,匹普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是多么的天真,轻易信人,富有同情心。然而,匹普遭遇的宿命就是遇上了一位女皇般的姑娘,这位姑娘将透彻影响他的一生。他开始瞧不起自己,开始为自己的家庭环境及出身感到自卑,“而我一想到这座宅邸,心中就没有一丝阳光!同时对自己的行为也更为厌恶,也更瞧不起自己的家庭。”这是一段很好的情景交融的写法,在这样一所恐怖的房间里,匹普彻底瞧不起自己。是中了魔吗?不!这正应了一句真理:人是环境中的产物。是环境改变了匹普。进一步,匹普“交上好运”后,已鬼迷心窍了,非要去当上等人。匹普要求赫伯特教他礼貌与规矩,说明他急于想成为一个伦敦人。但是,无论怎样,匹普内心中的善良,还是可以体会到的。他暗中花钱支助赫伯特的事业,这表明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对朋友慷慨仁义,决不吝啬。知道他的恩人竟然是一个逃犯时,他开始从环境中蜕变出来。“与恩人道别开始变得沉重与焦虑了。”这说明匹普开始关心恩人的安危并且对恩人产生感情了。“即使缺钱也不再用恩人的钱。”表明匹普内心美好的东西开始复苏,最终,他还是过上了平凡而真实的生活。最后,匹普与艾丝黛拉手握住手,一道走出废墟,广大的天地沉浸在静谧的月华之中……从废墟到夜雾再到月华,象征了匹普和艾丝黛拉爱情的三部曲,开始是不可能,后来是朦朦胧胧,最后是月光普照。这是一个大团圆结局,总算无遗憾。
在语言特点,写作手法上,更是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老鼠一直在用牙齿啃它,可是还有比老鼠更尖利的牙齿在啃我。”以此来比喻赫微香老小姐内心的痛苦,绝妙!“一种使人恐怖的幻觉在我心中扩散,好像我与艾丝黛拉正在开始腐烂……”这是典型的文学性描写,达到了诗的效果。“我忽然情绪失控,趴在地上,使劲地扯自己两边的头发。”这句话特别能够传达出人物内心矛盾的心理,他明知爱错了人,但还是要去爱,。“伦敦给我的印象有点乱,路窄道弯,而且十分肮脏。”仅此几笔,便勾勒出了伦敦的特征。匹普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成为一个“上等人”二努力。作者在叙述赫微香的故事时,既紧凑又周详,用的是倒叙手法。在此,我们对老小姐的情况就清楚了,对她之前的变态行为也理解了。“他的话像闪电,使我一下就看清了自己,接着失望,危险,羞耻等各种后果,向我冲击而来,使我几乎呼吸困难。”闪电这个比喻很准确,马格韦契正是以一连串快速有力的问话揭示出他才是匹普的恩人。为什么匹普感到失望,危险,羞耻呢?那是因为恩人在他的心中一直是个迷,他总觉得是老小姐,结果是一个逃犯,他当然失望了。与逃犯接触肯定是有危险的,这一点,匹普很清楚。而用一个逃犯的钱过上等人的生活又的确让匹普感到羞耻……
岁月在流逝,人物开始变化,在作者的笔下,通篇写来十分自然。最后大家都过着平凡而真实的生活,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结局。
网罗资源---国外名著读后感--《雾都孤儿》读后感2000字(四)
点击数: 44 【字体:小 大】 【收藏】 【打印文章】 《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他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
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教育博士网.欢迎您投稿)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侯,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教育博士网.欢迎您
投稿)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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