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
为确保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顺利实施,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特依据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各分校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细则加以落实。
一、综合实践环节的内容构成和学分分配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教育实习,在第五学期进行,为3学分,共学时;第二部分是毕业作业,在第六学期进行,为5学分,共90学时。
二、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组织安排
1.本专业综合实践环节的教学由各分校在省校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自己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选题,所指导的学员人数每届不得超过10人。
2.在进行综合实践环节教学的过程中,各分校应把握专业特点,坚持真实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围绕学生实践过程和相关要求落实实施要素和条件,明确各方面的职责与任务,利用一切可供利用的资源和条件,形成教育教学和研究合力,将实践环节的教学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实践质量,达到预期培养目标。
三、综合实践环节的具体安排
(一)教育实习 1.时间安排
教育实习原则上在学员修完总学分的80% 后开始安排,第五学期完成教育实习,第六学期的第一个月末上交作为考核依据的相关材料。
2.实习要求
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学前儿童教育工作的全面实习,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总结等材料。
3.操作步骤
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辅导后,指导学员落实实习单位,做好实习计划,学员在实习过程中做好实习活动的各项记录,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总结。
4.组织形式
学员必须到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实习单位的落实可以通过自己联系或由分校统一安排。所接收的实习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学前教育机构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
在实习单位,由学员自行联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和分校教师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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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实习情况进行评价,教师应加强对学员实习的过程管理。
(二)毕业作业 1.时间安排
建议在第五学期末开始布置毕业作业,在第六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完成并上交毕业作业。 2.作业形式
学员可任选一个主题,任选一个年龄段,设计一个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3.操作步骤
在综合辅导后,电大指导教师与学员讨论并选定作业内容,在指导教师的个别指导下,按规定要求完成毕业作业。
4.毕业作业提倡各人选定题目后,在小组内进行充分研讨和交流,但必须由学生个体完成作业。同小组学生作业题目及内容不得雷同。毕业作业由学员进行,指导教师应与学员保持密切联系,以帮助学员更好地把握写作规范,澄清思路进行写作。指导教师应鼓励学员思考,避免抄袭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四、综合实践环节的考核说明
1.考核对象
凡参加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习的人员,均必须参加本专业综合实践环节的考核,不得免修。综合实践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2.考核方式
本课程具有实践性、活动性、开放性特点,其教学活动形式、实践成果形式及成绩评定方式均不同于一般的专业课程。教育实习的考核由实习单位对学员的实习过程的成绩考核和电大指导教师对学员上交的各项材料的成绩评定两部分组成,毕业作业的考核是根据学员最终提交的毕业作业进行成绩评定,省级电大负责实施。考核成绩合格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未参加综合实践环节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3.成绩评定。考核成绩的评定与审核具体操作分为三个步骤:初评—终评—抽评。即:由指导教师根据评定标准给出初评成绩,由省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综合实践环节指导小组进行终评,并登记在册,电大在必要时进行抽检审定。
4.考核要求与成绩评定标准 (一)教育实习 (1)考核内容
在第六学期的第一个月末上交以下材料:
A.实习完成情况材料。实习鉴定表1份(见附件一)。
B.教育实习总结。包含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的内容与过程、实习收获及不足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2)考核标准
教育实习的成绩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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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A.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 B.实习计划周密、实习态度认真、实习效果明显;
C.实习过程记录详尽,实习总结条理清楚、语言通顺,字数符合要求,能很好地运用所学专业理论总结教育实习,有自己独到的思路。
良好:
A.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
B.实习计划较周密、实习态度较认真、实习效果较好;
C.实习过程记录较详尽,实习总结结构完整、语言通顺,字数符合要求,能尝试运用所学理论对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总结。
合格:
A.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 B.有实习计划、实习态度基本端正,实习效果一般;
C.有完整的实习过程记录,实习总结语言基本通顺,字数符合要求。 不合格:凡不符合合格的标准中所提到的任何一条要求,均视为不合格。 (3)成绩评定办法
由省级试点电大负责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具体成绩评定工作(包括制定成绩评定办法、指导各地方电大组织评定小组和开展评定、审定评定结果等)。
(二)毕业作业 (1)考核内容
在第六学期结束前一个月上交一个主题教育活动设计方案(方案设计参考资料见附件二),内容包括:
A.主题名称 B.主题选择的缘由 C.主题目标
D.本主题下的三个详细的教育活动方案(将教学材料等附在活动方案后)。活动方案应包含活动名称、活动目标、活动准备、活动流程、活动延伸等部分。
E.针对教育活动方案进行设计思路的阐述。表述方式不作统一要求。
要求每位学员完成毕业作业,同一小组成员所选内容不得重复,同一教学班内成员所选相同内容设计不得雷同,避免抄袭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2)考核标准
毕业作业的成绩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
A.主题的选择符合幼儿的兴趣与需要;包含有多方面的教育价值;涉及各个学习领域,可行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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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主题目标设计全面、恰当。
C.活动方案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活动目标准确合理;活动内容选择科学;活动过程设计优化;活动方法恰当;活动准备充分;
D.设计阐述条理清晰,有一定创见。 良好:
A.主题的选择能较好地顾及幼儿的兴趣与需要,有一定的教育价值和可行性; B.主题目标设计较全面、较合理。
C.活动方案格式完整、规范;活动目标较合理;活动内容选择较科学;活动过程设计较合理;活动方法较恰当;活动准备较充分;
D.设计阐述有一定见解。 合格:
A.主题目标定位基本正确。
B.活动方案格式基本完整、规范,设计基本合理; C.有设计阐述,但平淡无新意。
不合格:
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可评定为不合格: A.内容不完整;
B.主题目标定位不正确; C.活动方案格式不完整、不规范; D.设计阐述空洞无物; E.抄袭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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