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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农信社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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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农信社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

农村信用社应结合自身面临的社会环境、特色、资产质量、客户群体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来探索和实践具有农村信用社特色的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机制

不良资产是制约银行业改革发展的“瓶颈”,一些农信社不良贷款余额大、占比高的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改革发展的步伐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市场化处置方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处置方式,有利于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进程。因此,农村信用社亟需借鉴国内银行业市场化处置不良资产的模式和措施,探寻建立完善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的路径。

值得借鉴的业界经验

作为现代金融风险监管的一个重点和难题,各银行业机构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具有很多共性之处,值得业界相互借鉴。我国银行业尤其是工、农、中、建等四大国有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问题上所采取的模式和措施,虽然存在各自的优缺点,但对于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市场化处置都具有一定的启示。总体来说,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的经验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成立专门机构处理银行不良资产。成立类似资产管理公

司的专门机构几乎是各国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共同选择。我国也在1999年先后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处理从四大国有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虽然这些资产管理公司还要在内部机制、管理制度、产权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但是他们的存在大大提升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和质量。

开放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开放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将不良资产的处置置于统一的市场中,几乎是世界各国处置不良资产的共同特点。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也在2001年末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向国内外金融公司打包出售不良资产,规模逐步加大。

处置方式多元化。在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时,资产管理公司针对不同类型的不良资产,采取了资产重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拍卖、租赁、销售等处置方式,灵活多样地运用国家赋予的各项,提高资本运用水平,促进现金回收,加快了不良资产的处置进程。

制定配套的法规。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能否成功,立法支持和制度创新的作用非常重要。2000年,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使我国有了第一部专门规范不良资产处置行为的立法,对不良资产的市场化处置和资产管理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探索具有农信社特色的路径

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市场化处置并没有一个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套用,需要结合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社会环境、特色、资产质量、客户群体等因素,根据实际情况来探索和实践具有农村信用社特色的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机制。 完善制度约束和运行机制。具体到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市场化处置,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仍然还有很多。例如:不良资产如何定价,如何减少处置成本,如何获得有效的法律支持等。构建层次分明的法规制度框架,保证操作和运营的精细化管理,是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得以稳健运行的基础。

培育和发掘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对不良资产实行市场化处置,基本前提是不良资产要有市场需求,要寻找到有购买意向的客户,只有解决好“谁是买家”的问题,才能谈进一步的处置工作。因此,现阶段市场化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逐步培育不良资产的处置市场或寻找客户。由于不良资产具有非常特殊的性质,一般的客户群体,甚至是具有专业优势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都不敢轻易涉足,因此,农村信用社要结合自身不良资产特点,通过逐户深入分析研究,寻找出可能的潜在购买人。在此基础上,针对该类型不良资产,总结摸索出一般性的客户规律。

树立专业化的市场营销理念。要想在市场化处置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必须转变观念,变“处置”为“营销”,在

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牢固树立市场意识与营销理念。农信社要在做好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深入了解自身不良资产产品的特征和属性,通过制定科学的营销策略,细化目标市场,确定合理的定价和推广策略,使产品更好地为市场所接受、认同和消化,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

多措并举开展市场化处置工作。农村信用社如果仍然采取单一的处置模式,必然无法取得最佳效果,必须进行市场化处置的探索,建立统一、多层次的资产交易市场,最终实现参与者多元化,鼓励国内多种成分的投资者参与交易;处置方式多元化,综合应用债权转让、债务重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多种形式的处置方式。总之,通过引入多元化的市场竞争机制,实现不良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加强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作为农村信用社,如果也像国内外的商业银行一样,充分利用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那么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是农村信用社内部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性质的专门机构,按照某种定价机制剥离自身的不良资产。这种方式运用起来简单快捷,可以迅速将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剥离,减轻农村信用社的负担。但是此种方式涉及问题较多,如在现行法律和方面无例可循,存在障碍,而且需要解决出资问题,无论是由地方出资还是农村信用社自己出资都有一定的操作难度。另外,由农村信用社内部成立的资产

管理公司进行不良资产的剥离,难免会出现关联交易,存在道德风险。

二是加强与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由资产管理公司帮助进行专业处置。这样既能充分利用现有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方面的优势,又有利于加快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市场化处置进程。下一步,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尤其要注重加强与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合作,利用其处置不良资产的优势和经验,推动清收处置工作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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