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国重汽设计院有限公司泰密克监理部施工单位:山东天齐集团济南分公司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准备 (三)、操作工艺 (四)、质量标准 (五)、避免工程质量通病 (六)、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泰密克汽车系统济南工厂项目(设备用房)工程位于济南历城区遥墙镇临港开发区。建筑总面积为633.8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物高度为6.00米,混凝土框架的单层工业建筑。 (二)、施工准备 1、材料
(l)、钢筋混凝土原材料。
(2)、围护材料,各种钢、木板枋材。 2、作业条件
(1)、建筑物位置的标准轴线桩、水平桩及灰线尺寸,已经过复核。 (2)、在基坑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地质资料和地下水位对基坑开挖的影响,确定基坑开挖的围护方案,以保证基坑作业顺利进行。
(3)、决定挖土方案,包括开挖方法、挖土顺序、堆土弃土位置、运土方法及路线等。
(4)、障碍物和地下管道已进行处理或迁移。 (5)、排水或降水的设施准备就绪。
二、操作工艺
1、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挖方深度不超过下列规定时,可以考虑不放坡和不加支撑。
(1)、密实、中等密实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1.0m; (2)、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 l.25m;
(3)、硬塑、可塑的粘土--1.5m; (4)、坚硬的粘土--2m。
2、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挖土深度在5m以内不加支撑的边坡,其最陡坡度应符合有关规定。超过5m深度的基坑(槽)和管沟开挖时,其边坡坡度应根据土的内摩擦角和凝聚力计算确定。
3、当基糟必须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时间长短、施工季节和当地气象条件、施工方法与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进行设计和选择。一般上述条件均有利于施工的,可采用断续垂直支撑、断续水平支撑和连续垂直支撑、连续水平支撑等方法。当深度较大和土质复杂时,必须选择有效的深基坑支护技术。一般应由设计单位负责提出和设计。特殊情况,也可由施工单位有经验的技术人员通过认真周密的设计制定方案。
4、基坑(槽)底部开挖宽度应根据基础或结构和防水处理施工工艺决定。
混凝士基础或垫层需支模者,每边增加工作面0.3m;需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潮)层时,增加工作面0.8一 l m(搭设脚手架取1 m)。
7、管沟底部开挖宽度(有支撑者为撑板间的净宽),除管道结构宽度外,每侧增加工作面宽,可参照下列数据采用: 对于非金属管道:
当宽度为200-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400mm;
当宽度为600-10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500mm; 当宽度为1100-1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600mm; 当宽度为1600-2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800mm; 对于金属管道或砖沟:
当宽度为200-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300mm; 当宽度为600-10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400mm; 当宽度为1100-1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600mm; 当宽度为1600-2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800mm;
8、在原有建(构)筑物邻近挖土,如深度超过原建(构)筑物基础底标高,其挖土坑(槽)边与原基础边缘的距离必须大于高差的1--2倍,(土质好时可取低限),并对边坡采取保护措施;如对旧有建(构)筑物基底有影响时,必须提请有关部门采取防止建(构)筑物变形、沉陷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施工。
9、基坑(槽)和管构的土方完成后应排干积水和清底,及时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10、基坑(槽)或管构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应用砂、碎石填补夯实。在天然地基或重要部位超挖时,应采用经设计单位同意的补填方法去填补。
l1、采用天然地基的基础,挖至基坑(槽)底时,应会同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和设计人进行验槽。如缺乏地质资料或土质复杂的情况,必须进行钎探。钎探可用人力或机械进行。钢钎可选用曲22-25mm圆钢制成,长1.8一2.3m,钎尖呈60°锥状。用锤重3.6-4.5kg,落锤
高度500-700mm,将钢钎垂上打人士中,每打入300mm记录一次锤击数,最后将钎探记录和结果分析对照天然地基情况而作出鉴定。如设计人提出也可使用轻便触探器进行试验。钎探后的孔要填灌中砂至密实状态。
12、挖方的弃土或放土,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与排水。当土质良好时,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堆放,且高度不宜超过1.5m。在软土地区,不得在挖方上侧放土。
13、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施工。
14、土方工程一般不宜在雨天进行。在雨季施工时,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地完成,并应切实制订雨季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5、土方边坡的加固(包括填方、排水沟和截水沟等边坡),应按土质、地下水位情况,结合施工周期和季节制定保护方案。
16、机械挖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保留10一30cm左右用人工挖平清底。
17、成品保护
(1)、对定位桩、水准点等应注意保护好,挖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可靠性。
(2)、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应有措施,避免塌陷。
(3)、如基坑(槽)或管沟开挖后未能及时修筑基础或安装管道,基底土应视土质条件预留100--200mm厚度,待施工之前再予以挖除。
(4)、挖土需要的支护结构,在基础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不得任意损坏或拆除。
三、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2、土方工程允许偏差项目如下: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 标高0至-50mm; 长度宽度>0; 边坡不应偏徒;
挖方场地平整(人工施工): 标高±50mm; 长度宽度>0; 边坡不应偏徒; 挖方场地平整(机械施工): 标高±100mm; 长度宽度>0; 边坡不应偏徒; 排水沟: 标高0至-50mm; 长度宽度0至+100mm;
边坡不应偏徒; 地(路)面基层: 标高0至-50mm; 表面平整20mm。
四、避免工程质量通病
(1)、基坑开挖,应有水平标准严格控制基底的标高,标桩间的距离宜≤3m,以防基底超挖。
(2)、在软土地层开挖桩基承台基坑时,应按打桩顺序流水作业,以保证桩身强度达到70%以上时才开挖基坑。挖方要对称进行,高差不应超过0.8m,防止软土滑陷而发生桩身位移。
(3)、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必须有措施、有方案。地质资料反映有细砂粉土、中粗砂层的工程项目,必须有截水、降水等有效防止流砂的措施。
五、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2、土方开挖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普查,清除安全隐患。对邻近设施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1)、人工挖土严禁采用底部掏空的方法塌土施工,应由上而下分层按顺序分段施工。
(2)、挖土操作人员前后相距最少3 m左右,间隔2 m,不得两人对头刨土,以免镐头伤人。
(3)、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检查基坑(槽)或管沟边坡的变化情况。如出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撤至安全地点; (2)、通知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措施;
(3)、根据滑动迹象设置观测点,观测沿坡体平面位移和沉降变化,并做好记录。
(4) 在公共场所、居住区、交通道路等处挖掘时,应设置围栏,夜间应挂红灯警示。
泰密克汽车系统济南工厂项目
(厂房)基坑开挖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国重汽设计院有限公司泰密克监理部 施工单位:山东天齐集团济南分公司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准备
(三)、操作工艺 (四)、质量标准 (五)、避免工程质量通病 (六)、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泰密克汽车系统济南工厂项目(厂房)位于济南历城区遥墙镇临港开发区,工程建筑面积4002m2,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地基等级为三级。基础混凝土结构的环境
类别 为Ⅰ-B类,
基础采用柱下基础和墙下条形基础,主体采用单层门式钢架结构。 (二)、施工准备 1、材料
(l)、钢筋混凝土原材料。
(2)、围护材料,各种钢、木板枋材。 2、作业条件
(1)、建筑物位置的标准轴线桩、水平桩及灰线尺寸,已经过复核。 (2)、在基坑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地质资料和地下水位对基坑开挖的影响,确定基坑开挖的围护方案,以保证基坑作业顺利进行。
(3)、决定挖土方案,包括开挖方法、挖土顺序、堆土弃土位置、运土方法及路线等。
(4)、障碍物和地下管道已进行处理或迁移。 (5)、排水或降水的设施准备就绪。
二、操作工艺
1、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挖方深度不超过下列规定时,可以考虑不放坡和不加支撑。
(1)、密实、中等密实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1.0m; (2)、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 l.25m;
(3)、硬塑、可塑的粘土--1.5m; (4)、坚硬的粘土--2m。
2、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挖土深度在5m以内不加支撑的边坡,其最陡坡度应符合有关规定。超过5m深度的基坑(槽)和管沟开挖时,其边坡坡度应根据土的内摩擦角和凝聚力计算确定。
3、当基糟必须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时间长短、施工季节和当地气象条件、施工方法与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进行设计和选择。一般上述条件均有利于施工的,可采用断续垂直支撑、断续水平支撑和连续垂直支撑、连续水平支撑等方法。当深度较大和土质复杂时,必须选择有效的深基坑支护技术。一般应由设计单位负责提出和设计。特殊情况,也可由施工单位有经验的技术人员通过认真周密的设计制定方案。
4、基坑(槽)底部开挖宽度应根据基础或结构和防水处理施工工艺决定。
混凝士基础或垫层需支模者,每边增加工作面0.3m;需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潮)层时,增加工作面0.8一 l m(搭设脚手架取1 m)。
7、管沟底部开挖宽度(有支撑者为撑板间的净宽),除管道结构宽度外,每侧增加工作面宽,可参照下列数据采用: 对于非金属管道:
当宽度为200-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400mm;
当宽度为600-10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500mm; 当宽度为1100-1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600mm; 当宽度为1600-2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800mm; 对于金属管道或砖沟:
当宽度为200-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300mm; 当宽度为600-10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400mm; 当宽度为1100-1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600mm; 当宽度为1600-2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800mm;
8、在原有建(构)筑物邻近挖土,如深度超过原建(构)筑物基础底标高,其挖土坑(槽)边与原基础边缘的距离必须大于高差的1--2倍,(土质好时可取低限),并对边坡采取保护措施;如对旧有建(构)筑物基底有影响时,必须提请有关部门采取防止建(构)筑物变形、沉陷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施工。
9、基坑(槽)和管构的土方完成后应排干积水和清底,及时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10、基坑(槽)或管构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应用砂、碎石填补夯实。在天然地基或重要部位超挖时,应采用经设计单位同意的补填方法去填补。
l1、采用天然地基的基础,挖至基坑(槽)底时,应会同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和设计人进行验槽。如缺乏地质资料或土质复杂的情况,必须进行钎探。钎探可用人力或机械进行。钢钎可选用曲22-25mm圆钢制成,长1.8一2.3m,钎尖呈60°锥状。用锤重3.6-4.5kg,落锤
高度500-700mm,将钢钎垂上打人士中,每打入300mm记录一次锤击数,最后将钎探记录和结果分析对照天然地基情况而作出鉴定。如设计人提出也可使用轻便触探器进行试验。钎探后的孔要填灌中砂至密实状态。
12、挖方的弃土或放土,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与排水。当土质良好时,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堆放,且高度不宜超过1.5m。在软土地区,不得在挖方上侧放土。
13、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施工。
14、土方工程一般不宜在雨天进行。在雨季施工时,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地完成,并应切实制订雨季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5、土方边坡的加固(包括填方、排水沟和截水沟等边坡),应按土质、地下水位情况,结合施工周期和季节制定保护方案。
16、机械挖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保留10一30cm左右用人工挖平清底。
17、成品保护
(1)、对定位桩、水准点等应注意保护好,挖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可靠性。
(2)、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应有措施,避免塌陷。
(3)、如基坑(槽)或管沟开挖后未能及时修筑基础或安装管道,基底土应视土质条件预留100--200mm厚度,待施工之前再予以挖除。
(4)、挖土需要的支护结构,在基础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不得任意损坏或拆除。
三、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2、土方工程允许偏差项目如下: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 标高0至-50mm; 长度宽度>0; 边坡不应偏徒;
挖方场地平整(人工施工): 标高±50mm; 长度宽度>0; 边坡不应偏徒; 挖方场地平整(机械施工): 标高±100mm; 长度宽度>0; 边坡不应偏徒; 排水沟: 标高0至-50mm; 长度宽度0至+100mm;
边坡不应偏徒; 地(路)面基层: 标高0至-50mm; 表面平整20mm。
四、避免工程质量通病
(1)、基坑开挖,应有水平标准严格控制基底的标高,标桩间的距离宜≤3m,以防基底超挖。
(2)、在软土地层开挖桩基承台基坑时,应按打桩顺序流水作业,以保证桩身强度达到70%以上时才开挖基坑。挖方要对称进行,高差不应超过0.8m,防止软土滑陷而发生桩身位移。
(3)、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必须有措施、有方案。地质资料反映有细砂粉土、中粗砂层的工程项目,必须有截水、降水等有效防止流砂的措施。
五、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2、土方开挖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普查,清除安全隐患。对邻近设施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1)、人工挖土严禁采用底部掏空的方法塌土施工,应由上而下分层按顺序分段施工。
(2)、挖土操作人员前后相距最少3 m左右,间隔2 m,不得两人对头刨土,以免镐头伤人。
(3)、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检查基坑(槽)或管沟边坡的变化情况。如出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撤至安全地点; (2)、通知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措施;
(3)、根据滑动迹象设置观测点,观测沿坡体平面位移和沉降变化,并做好记录。
(4) 在公共场所、居住区、交通道路等处挖掘时,应设置围栏,夜间应挂红灯警示。
康桥·颐东小区12#楼
基坑开挖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济南鲁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昌隆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天齐集团济南分公司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准备 (三)、操作工艺
(四)、质量标准 (五)、避免工程质量通病 (六)、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康桥²颐东小区12#楼工程位于济南市高新区12地块B地块,北临新泺大街,西临济南市消防局及贤文南路,用地东南为植被良好的菠萝山。建筑总面积为36.16㎡,地下二层,地上11层,高36.4m,框架剪力墙结构。
(二)、施工准备 1、材料
(l)、钢筋混凝土原材料。
(2)、围护材料,各种钢、木板枋材。 2、作业条件
(1)、建筑物位置的标准轴线桩、水平桩及灰线尺寸,已经过复核。 (2)、在基坑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地质资料和地下水位对基坑开挖的影响,确定基坑开挖的围护方案,以保证基坑作业顺利进行。
(3)、决定挖土方案,包括开挖方法、挖土顺序、堆土弃土位置、运土方法及路线等。
(4)、障碍物和地下管道已进行处理或迁移。 (5)、排水或降水的设施准备就绪。
二、操作工艺
1、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挖方深度不超过下列规定时,可以考虑不放坡和不加支撑。
(1)、密实、中等密实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1.0m; (2)、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 l.25m; (3)、硬塑、可塑的粘土--1.5m; (4)、坚硬的粘土--2m。
2、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
底面标高时,挖土深度在5m以内不加支撑的边坡,其最陡坡度应符合有关规定。超过5m深度的基坑(槽)和管沟开挖时,其边坡坡度应根据土的内摩擦角和凝聚力计算确定。
3、当基糟必须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时间长短、施工季节和当地气象条件、施工方法与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进行设计和选择。一般上述条件均有利于施工的,可采用断续垂直支撑、断续水平支撑和连续垂直支撑、连续水平支撑等方法。当深度较大和土质复杂时,必须选择有效的深基坑支护技术。一般应由设计单位负责提出和设计。特殊情况,也可由施工单位有经验的技术人员通过认真周密的设计制定方案。
安装支撑挡板,要按设计方案实施。支撑要顶紧,挡板紧贴士面。
4、采用钢(木)板桩、钢筋混凝士预制桩或灌注桩作坑壁支撑时;其构造或是否加设锚杆应按设计方案的规定。
5、采用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作坑壁支护时,其施工和验收要求应按设计图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6、基坑(槽)底部开挖宽度应根据基础或结构和防水处理施工工艺决定。
混凝士基础或垫层需支模者,每边增加工作面0.3m;需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潮)层时,增加工作面0.8一 l m(搭设脚手架取1 m)。
7、管沟底部开挖宽度(有支撑者为撑板间的净宽),除管道结构宽度外,每侧增加工作面宽,可参照下列数据采用:
对于非金属管道:
当宽度为200-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400mm; 当宽度为600-10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500mm; 当宽度为1100-1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600mm; 当宽度为1600-2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800mm; 对于金属管道或砖沟:
当宽度为200-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300mm; 当宽度为600-10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400mm; 当宽度为1100-1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600mm; 当宽度为1600-2500mm时,每侧增加工作面宽为800mm;
8、在原有建(构)筑物邻近挖土,如深度超过原建(构)筑物基础底标高,其挖土坑(槽)边与原基础边缘的距离必须大于高差的1--2倍,(土质好时可取低限),并对边坡采取保护措施;如对旧有建(构)筑物基底有影响时,必须提请有关部门采取防止建(构)筑物变形、沉陷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施工。
9、基坑(槽)和管构的土方完成后应排干积水和清底,及时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10、基坑(槽)或管构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应用砂、碎石填补夯实。在天然地基或重要部位超挖时,应采用经设计单位同意的补填方法去填补。
l1、采用天然地基的基础,挖至基坑(槽)底时,应会同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和设计人进行验槽。如缺乏地质资料或土质复杂的情况,
必须进行钎探。钎探可用人力或机械进行。钢钎可选用曲22-25mm圆钢制成,长1.8一2.3m,钎尖呈60°锥状。用锤重3.6-4.5kg,落锤高度500-700mm,将钢钎垂上打人士中,每打入300mm记录一次锤击数,最后将钎探记录和结果分析对照天然地基情况而作出鉴定。如设计人提出也可使用轻便触探器进行试验。钎探后的孔要填灌中砂至密实状态。
12、挖方的弃土或放土,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与排水。当土质良好时,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堆放,且高度不宜超过1.5m。在软土地区,不得在挖方上侧放土。
13、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施工。
14、土方工程一般不宜在雨天进行。在雨季施工时,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地完成,并应切实制订雨季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5、土方边坡的加固(包括填方、排水沟和截水沟等边坡),应按土质、地下水位情况,结合施工周期和季节制定保护方案。
16、机械挖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保留10一30cm左右用人工挖平清底。
17、成品保护
(1)、对定位桩、水准点等应注意保护好,挖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可靠性。
(2)、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应有措施,避免塌陷。
(3)、如基坑(槽)或管沟开挖后未能及时修筑基础或安装管道,基底土应视土质条件预留100--200mm厚度,待施工之前再予以挖除。
(4)、挖土需要的支护结构,在基础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不得任意损坏或拆除。
三、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2、土方工程允许偏差项目如下: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 标高0至-50mm; 长度宽度>0; 边坡不应偏徒;
挖方场地平整(人工施工): 标高±50mm; 长度宽度>0; 边坡不应偏徒; 挖方场地平整(机械施工): 标高±100mm; 长度宽度>0; 边坡不应偏徒; 排水沟:
标高0至-50mm; 长度宽度0至+100mm; 边坡不应偏徒; 地(路)面基层: 标高0至-50mm; 表面平整20mm。
四、避免工程质量通病
(1)、基坑开挖,应有水平标准严格控制基底的标高,标桩间的距离宜≤3m,以防基底超挖。
(2)、在软土地层开挖桩基承台基坑时,应按打桩顺序流水作业,以保证桩身强度达到70%以上时才开挖基坑。挖方要对称进行,高差不应超过0.8m,防止软土滑陷而发生桩身位移。
(3)、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必须有措施、有方案。地质资料反映有细砂粉土、中粗砂层的工程项目,必须有截水、降水等有效防止流砂的措施。
五、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2、土方开挖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普查,清除安全隐患。对邻近设施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1)、人工挖土严禁采用底部掏空的方法塌土施工,应由上而下分层按顺序分段施工。
(2)、挖土操作人员前后相距最少3 m左右,间隔2 m,不得两人对头刨土,以免镐头伤人。
(3)、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检查基坑(槽)或管沟边坡的变化情况。如出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撤至安全地点; (2)、通知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措施;
(3)、根据滑动迹象设置观测点,观测沿坡体平面位移和沉降变化,并做好记录。
(4) 在公共场所、居住区、交通道路等处挖掘时,应设置围栏,夜间应挂红灯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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