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
条例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下作业,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特制定如下规定:
1、 施工单位及建设方、监理进入工地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
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者进入施工现场,对于不遵守者罚款50元⁄次。
2、 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各处设立专职值班电工,配合安全
员对临时用电进行管理,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定期测试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否则罚款1000元⁄次。
3、 每台电气设备必须执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装置,必须
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发现上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并罚款1000元⁄次,重复发现同样的问题罚款2000元⁄次。
4、 所有电焊机必须使用次降压,其一次供电源应用橡皮套电缆
线,电缆线不得超过10米,夜间施工时,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架应有可靠接地、接零,有漏电开关保护,灯具距地不低于2.5米,经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否则罚款1000元⁄次。
5、 职工宿舍及办公室严禁将插座与开关靠近床沿,宿舍总配电
箱、分配电箱要配置灭火器,对重点防火区域、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以上内容如有违反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否则罚款1000元⁄次。
6、 落地式外脚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必须按专项方案
搭设,搭设不符合规范及专项方案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否则每处罚款1000元⁄次。
7、 模板工程支撑系统及作业环境,不符合规范要求,又没有支
拆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否则每处罚款500元⁄次。
8、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必须
限期整改到位,否则每处罚款2000元⁄次。
9、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安架)没有安拆方案又不符合安全
要求(限位装置、架体制作、与建筑物的连接、缆风绳、吊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否则每处罚款1000元⁄次。
10、 外用电梯(人货电梯)没有安拆方案又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
设置、安全防护、联络信号、电气设备、避雷)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否则每处罚款1000元⁄次。
11、 塔吊没有安拆方案,又不符合安全要求(限位器、保险装置、
附墙塔吊指挥),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否则每处罚款2000元⁄次。
12、 起重吊装没有施工方案,又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
限期整改到位,否则每处罚款1000元⁄次。
13、 施工机具(平刨、圆盘锯、手动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
机、搅拌机、气瓶、打桩机械、潜水泵等)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否则每处罚款500元⁄次。14、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现场围挡、施工场地、材料堆
放、住宿、防火、施工标牌、治安、生活设施及保证急救)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否则每处罚款1000元⁄次。
15、 基坑支护无专项方案,又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临边防护、坑
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变形监测及作业环境),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否则每处罚款1000元⁄次。
本规定自发出日起生效
公司
项目工程部 2010.11.15
江西天沐置业有限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