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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江镇中心学校关于食堂迎检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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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江镇中心学校关于食堂迎县检的

紧 急 通 知

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近期县决定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县中小学食堂进行调研,同时下周星期一开始(4月20日),县食药监局到七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请做好迎检准备。

检查内容:

一、学生食堂基础设施要求

1、“三防”设施(包括纱门、纱窗、防鼠隔栅或网罩、防鼠板、灭蝇灯、食品纱罩等)应齐全,完善通风排气设施;

2、食堂操作流程应合理,要按照“食品原料进入→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的流程操作,避免交叉污染;

3、操作间墙裙白色瓷片安装至顶,其它各功能间墙裙瓷片应安装1.5米以上,不得有污斑或脱落物。各功能间地面防滑平整,不得积水。天花板应光滑有坡度,不得有污斑或脱落物。备餐间安装紫外线消毒灯,粗处理间或区内清洗池用不锈钢材料制作;

4、食堂应有与其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冷藏、冷冻、留样等设施设备;

5、为300名以上学生供餐的食堂应具有更衣室、清洗消毒专间;

6、餐厨废弃物处置容器应耐用并加盖,符合卫生要求。 二、学生食堂基本管理要求

1、食堂应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方可向学生供餐; 2、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3、食堂大宗食品(如米、面、油、盐等)实行定点采购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采购来路不明肉制品或腐蚀、变质、过期、“三无”产品以及假冒伪劣食品,做到食堂的物资(如食品、原料等)采购索证索票齐全,并及时建立进货验收台账记录,方便追踪溯源;

4、食堂管理人员应持有效培训证、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认真搞好从业员晨检并记录,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佩戴戒指、首饰等加工食品;

5、中心校和学校领导要对食堂定期检查,并应做好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并有处置措施;

6、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食堂伙食质量进行评估,坚持制订、公示科学营养的每周菜谱,实行“一荤一素一汤”,确保学生伙食入口率达80%以上,做到食堂“零利润”;

7、加强食堂食物计划管理, 按计划填制食物出库单。 8、要坚持学生预交伙食费“多退少补” 制度。期末结算, 要将学生多交的伙食费如数造册退给学生。

9、要认真落实每餐食物留样制度(样品要密封、留存时间要足48小时、数量100克、样品冷藏等),并建立食品留样登记;

10、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盐,食品添加剂严格按“五专”﹙ 专店釆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

专用台账﹚要求进行管理,不得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11、食堂餐饮具清洗消毒要符合要求,并建立好消毒登记;

12、加强餐厨废弃物流向管理,建立好餐厨废弃物处置登记;

13、学生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14、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制度,应分类归档装订; 15、确保食堂环境卫生整洁。

七江镇中心学校 二0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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