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健康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实习协议书(单位

实习协议书(单位

来源:华佗健康网


实习协议书 方: 方 :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单位与个人)

1

.

实习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实习学生):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系 (学校) (专业) (学历)在读学生,自愿到甲方实习。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并共同履行如下条款:

第一条 实习内容及实习期间

(一)实习主要内容:完成甲方相关岗位职责,熟悉企业文化、适应工作环境、提高业务能力。

(二)乙方在甲方实习过程中完成的工作内容,项目报告、实习报告或实习考评结果作为乙方毕业实习的参考。

(三)实习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实习期满后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实习期不计入在甲方实际工作年限,也即

2

乙方工作年限应自双方正式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 实习待遇

(一)实习津贴:按RMB 元/月的标准发放。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并按国家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二)实习期保险:甲方支付费用为乙方办理额度RMB 的意外伤害保险和额度为RMB 元的意外附加医疗保险。

第三条 工作时间

(一)实习工作时间为每周五日,每日8小时,具体以甲方相关考勤制度为准。 (二)甲方应参照正式员工,安排乙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休息。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保证实习条件符合实习生身心健康要求。 2. 安排相关人员对乙方进行工作指导及考核。

3. 甲方对职业危害的防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实习期间乙方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学校共同处理。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出保险赔付的额度,甲方不再承担赔付责任。

4.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实习津贴; 5.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纪情况进行处理。

6.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或甲方经营情形变化,可随时终止乙方实习。 7. 乙方实习期内利用甲方提供之材料、信息、资源、条件或利用其它甲方有形或无形知识产权资源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

3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获得实习津贴。 2. 乙方到甲方处报到时须提供体检报告,不得隐瞒真实姓名、年龄、专业及既往病史,并提供真实二代身份证、 、 等证明文件。如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与事实不符或违反有关规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实习,同时必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实习纪律;服从与实习相关的任务分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实习任务。 4. 实习期间,同意接受甲方考勤管理制度。

5. 实习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得中途自行离开,因故申请终止实习提前返校者,须提前一周提出,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6. 实习期满,可以申请毕业分配至甲方工作,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表现优秀者优先录用。

7. 本协议内容及甲方提供之信息数据(包括有形和无形)负有保密义务,且保证该信息资料不得用于甲方同意之外的任何目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实习期间违反法律、甲方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结束实习。

(二)乙方使用假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因乙方违法、违纪、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因违反法规或泄露甲方客户商业秘密,或对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特别明确条款

4

双方确认,乙方实习期间与甲方未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之权利义务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调整,乙方不享受甲方员工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五险一金、带薪假期等)。

第七条 保密

(一)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二)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1. 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2. 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3. 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4. 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乙方无法按本协议完成工作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金额的【】%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相应协议金额中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则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协议金额,每迟延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延期付款额【】%的违约金。

(四)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当于协议总金额【】%的违约金。

5

(五)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一)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

1. 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受阻方不存在迟延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

2. 受阻方已尽最大努力履行其义务并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中应当包括对延迟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说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当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予以修改或终止。如果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6

(一)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二)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解决。

2.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三)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五)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一)本协议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 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7

3.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 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三)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乙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附件条款

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有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8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有权签字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一)协议完整性: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及对本协议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一俟生效,本协议对协议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取代此前就本协议项下各项交易达成或形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备忘录或其他任何文件。

(二)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或成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其不应影响:

1. 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在该等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 2. 本协议的该等条款或任何其他条款在其它司法管辖区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三)法律变化:如因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失效、违法或无法执行,双方将立即进行协商,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四)协议修订: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五)如协议一方为法人,本协议签署前,该方应向对方提供其授权本协议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协议的授权文件。

(六)本协议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七)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文本已于本协议首页列明之日由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以昭信守。

9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处)

甲方:(盖章)

(签字)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1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