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行政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序言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行政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服务大厅”)是朝阳分局面向社会公众受理、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的专门场所,承担收件、咨询、制证及发证等综合工作职能。服务大厅遵循“规范审理、公开透明、廉洁自律、快捷便民”的办事原则,符合受理条件的各类行政审批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均实行“窗口受理、限时办结、统一发件”服务模式。
一、受理事项
(一)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土地权属类除外) 1.受理范围
服务大厅负责分局土地利用科、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科)、综合科等部门通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受理的事项的窗口收件(发件)工作。上述分局部门受理的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集体土地征收前期、征收结案、农转用前期工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核查等。
2.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报→窗口受理→预审→初审→审核→审查→审定→制 件→发件→办结归档
3.重要提示
(1)申报上述行政许可和行政服务事项时,须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上报相应的电子数据光盘。未提交电子数据光盘的,服务大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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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子报盘要求
申报单位须按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电子报盘规范》要求准备电子报盘材料,并通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网上电子报盘系统”(http://www.bjgtj.gov.cn)生成电子包,将电子包和电子报盘材料一并刻成光盘提交。
4.相关科室受理事项示意图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征收前期 工作 农用地转为建设 用地前期工作 集体土地征收结案 综合科 行 政 服务 大 厅受 理 事项 ( 电子 报盘 )
耕地保护科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有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 土地利用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 矿产资源科建设项目压覆重要 矿产资源核查 (二)国有土地权属登记事项
此项依申请对象的不同,分法人单位登记和自然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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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单位登记 (1)受理范围
划拨、出让、作价出资或入股、国家租赁、授权经营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注销登记;土地权利人名称(姓名)、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用途等变更登记;土地抵押权初始、变更、注销登记;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协助人民执行的土地登记。
(2)申请方式和办理结果
办理事项 土地初始登记 办理结果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申请方式 当事人单方书面申请 土地变更登记 明书》 土地权属审查 《权属审查告知书》 当事人双方书面申请 当事人单方书面申请 土地抵押权初始《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并注记《国有土当事人双方书面申请 登记 地使用权证》 当事人双方书面申请 登记 土地注销登记 项权利证明书》 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注销《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并注记《国抵押权注销登记 有土地使用权证》 当事人双方书面申请 当事人单方书面申请 土地抵押权变更注记《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换发《土地他(3)办理流程
登记申请→窗口受理→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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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单请到分局网站查询(分局网址http://cy.bjgtj.gov.cn/办事指南/办事向导/企业),规范文书样本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2.自然人登记 (1)受理范围
朝阳区行政区域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等事项,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2)申请方式、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
办理事项 土地变更登记 办理结果 《国有土地使用证》 注记《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土地抵押登记 发放《土地他项权证》 注销《土地他项权证》并注土地抵押注销登记 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证补办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证》 书面申请 当事人单方书面申请 10个工作日 当事人双方或单方 当天办理 当事人双方书面申请 7个工作日 申请方式 当事人双方书面申请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3)办理流程
土地登记申请→窗口受理→初审→复审→制证→核发土地证书 (4)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单请到分局网站查询(分局网址http://cy.bjgtj.gov.cn/办事指南/办事向导/个人),规范文书样本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3.法人单位和自然人登记事项分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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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服 务 大 厅 受 理 事 项(土地权属类)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行政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法人单位 土地登记类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申请事项 用权初始、变更登记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变更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补证登记 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土地抵押权初始登记 土地抵押类 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 土地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手房土地过户登记 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二手房土地过户登记 土地权利人名称、坐落、土地面积变更登记 土地证补办登记 土地抵押权初始登记 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 自然人 申请事项 土地权属抵押登记 土地抵押权注销登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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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别提示
(一)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单、文书样本、办理结果等信息公示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网站(http://cy.bjgtj.gov.cn),相关内容实时更新,请办事人员及时登录我分局网站进行查询。
(二)办理法人单位土地登记事项须将所需提交的材料盖章后扫描成不大于300K(单个)的彩色电子图片文件,并做相应命名。图片须清晰、规范、方向正确,保存至移动存储盘中随纸质材料一同上报。
(三)分局不提供复印、扫描服务,请按照一次性告知单要求提前将相关材料准备完整后前来办理。
(四)同一申请单位(申请人)一天累计报件不得超过3件,如有特殊情况可增加至5件。此规定主要是规避有的申请人一次性批量报件,从而影响其他申请人正常业务办理。
(五)取证。取证人(即收件单中的填报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收件单取证;取证时无需取号至窗口直接领取。以下两种特殊情况:填报人不能前来取证的;填报人将收件单丢失的具体领证办法请登陆我分局网址http://cy.bjgtj.gov.cn/办事指南查询。
(六)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00—5:30(4:30后停止取号),凭号办理。周五下午内部学习,不对外办公。
三、行政服务大厅承诺
行政服务大厅秉承依法受理、公开透明、廉洁自律、高效服务的宗旨,郑重承诺:
廉洁奉公依法行政。杜绝一切“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风清气正的窗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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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责任文明服务。首问责任人要认真指引或亲自引导,积极热情进行接待;业务受理时做到“一次性告知”, 接待服务对象应有问必答,并做详细解释,避免申请人多次往返。
按时受理及时反馈。对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在程序公开透明的基础上,保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尽快办结。
严格执行“五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渐实现行政服务大厅规范、文明、专业化服务。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及科室电话咨询:881717-1108 土地权属法人业务咨询:881717-1230,881707 土地权属个人业务咨询:881717-1234
综合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预审):881717-1228 利用科(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预审):881717-1226 耕地保护科(征地业务咨询):881717-1224 矿产资源科(矿产业务咨询):881717-1113
分局网址:http://cy.bjgtj.gov.cn或网上搜索“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
办公地点:朝阳区北五环仰山桥向西1公里路北(详细地址请登录分局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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