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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业务执业规范标准指南

来源:华佗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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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业务执业规范指南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引言

(制定目的)为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明确执业要求,保证执业质量,制定本指南。

(性质与约束力)本指南就代理记账业务的内容和方法提供具体指导,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参照执行。在遇到本指南未明确涉及的特殊情况时,代理记账机构应当运用其专业判断。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批准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为境内设立的企业或单位提供的代理记账业务。

(结构)本指南由了解委托人基本情况、签订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编制工作计划、会计交接、记账规范、质量控制、会计档案管理七部分组成。

(记账规范)本指南对记账规范未做详尽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在实施代理记账时,应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专业术语)本指南适用的下列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代理记账”是指经批准设立的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代理记账机构”是指经批准设立的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中介机构。

“委托人” 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企业或单位。 “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共同签订的,据以确认代理记账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明确委托目的、委托范围及双方责任与义务等事项的书面合约。

“代理记账工作计划”是指代理记账机构为了完成代理记账业务,达到预期的委托目的,在具体执行代理记账程序之前编制的工作计划。

第二章 了解委托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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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之前,代理记账机构执业人员应当了解委托人基本情况,初步调查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初步评估委托风险,并与委托方就约定事项进行商议,明确委托目的及范围。

代理记账机构执业人员应当通过查阅以前年度会计档案、与委托人管理当局座谈、实地参观等方法,了解委托人的基本情况。这些基本情况主要包括:

(一)所属行业、业务性质、经营规模与特点及管理组织结构; (二)经营情况及经营风险; (三)以前年度会计核算情况; (四)厂房、设备及办公场所;

(五)是否存在经济纠纷、诉讼事件及违法行为; (六)其他与签订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相关的事项。

第三章 签订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

代理记账机构执业人员对委托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后,应当充分评估委托风险及自身的执业胜任能力,如果决定接受委托,应当由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签订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

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签约双方的名称; (二)委托业务范围;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四)委托业务的收费; (五)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六)违约责任;

(七)签约双方认为应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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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范例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委托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内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同时为甲方提供代理纳税申报服务,包括:□月度或季度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月度个人所得税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填制和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二)甲方应归集和整理有关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并每月及时提供给乙方,甲方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收入和支出。

(三)甲方应建立健全与本企业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甲方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

(五)涉及存货核算的,甲方负责存货的管理,应建立存货的管理制度,编制存货的入库凭证、出库凭证、库存明细账和每月各类存货的收发存明细表,并及时提供给乙方。甲方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库存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六)甲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济业务,遵守税法的规定,不得授意和指使乙方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七)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甲方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甲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八)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代理记账工作,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

(九)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会计资料的签收手续,在乙方整理、装订会计档案的基础上,甲方负责保管会计档案资料,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十)甲方应按本协议书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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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乙方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申报期内为甲方准确、及时地办理纳税申报工作。)

(二)涉及存货核算的,根据甲方提供的存货入库凭证、出库凭证、每月各类存货的收发存明细表,乙方进行成本结转。

(三)乙方应制定合理的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会计资料的签收工作,按时将会计档案整理、装订后交至甲方,并在合同终止时与甲方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四)乙方应协助甲方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内部管理,针对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提出合理的建议。

(五)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六)对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的问题,乙方有解释的责任。 四、责任划分

(一)乙方是在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会计核算,因甲方提供的记账依据不实导致乙方会计核算出现差错,或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及时提供记账依据导致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委托事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根据甲方提供的记账依据,因乙方采用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当导致结果出现差错,或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委托事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协议的终止

(一)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如欲续约,须另定协议。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提前终止协议。 六、代理记账服务费 甲方应支付乙方:

代理记账服务费每月(人民币)___ 元(¥_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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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 ,(人民币)____元(¥_______);于合同生效日起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式贰份,委托双方各一份。

委托方: 受托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账机构或委托人如需修改、补充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内容,应当以适当的方式获得对方的确认。

代理记账机构应对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统一编号,归入代理记账业务档案。

第四章 编制工作计划

在了解委托人基本情况并接受委托人委托后,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委派具有相应执业胜任能力的执业人员为委托人办理代理记账业务。为保证代理记账顺利实施及业务质量,代理记账机构执业人员应当在实施代理记账业务前,编制代理记账工作计划。

一、代理记账工作计划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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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编制工作计划时,代理记账机构执业人员应当特别考虑以下因素: 1. 委托目的及范围;

2. 委托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

3. 委托人的经营规模及其业务复杂程度; 4. 委托人以前年度的会计核算情况; 5. 委托人会计制度的选用;

6. 委托人会计原始凭证归集、整理及交接的环境及条件。 (二)代理记账工作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 委托人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委托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业务性质、组织结构、经营规模、经营情况及经营风险;以前年度会计核算情况;会计的选用等。

2.业务小组成员及人员分工要求

在确定业务小组成员,特别是确定项目负责人时,应充分考虑其会计从业经验、胜任能力及性,并根据各自特长合理分工。

3. 初次会计交接

确定初次会计交接的内容、参与人员、时间及地点等。 4. 初次建账

确定初次建账的内容、人员安排及时间等。 5. 代理记账工作进度及时间

项目负责人应对每月代理记账工作的进度及时间做出规划,明确各阶段的执行人及执行日期,如每月原始凭证的交接方式及时间、记账完成时间、出具会计报表时间等。

6. 其他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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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工作计划范例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客户基本情况 客户名称 经营地址 证照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建筑业;□房地产业;□货物运输业;□货运代理业; □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行业分类 业;□社会服务业;□仓储业; □批发零售业;□计算机信息服务业;□其他行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 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主要税种及税率 □核定征收) 主管税务机关 客户主要负责人 姓名 客户联系人 邮箱 传真 税务专管员 联系电话 电话 电话 □代理记账业务;□出口退税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 □代理纳税申报;□财税咨询委托业务内容 服务;□其他业务。 工作计划 业务小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

小组其他成员: 签约起始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选用的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其他 交接内容 初次会计交接 我方人员 客户方人员 计划交接时间 初次建账 执行人 预计完成日期 计划交接时间 交接方式 每月原始凭证交我方负责接 人员 每月记账 每月出具会计报执行人 表 每月会计凭证整执行人 理装订 会计账册打印装执行人 订 会计凭证移交客执行人 户 会计账册移交客执行人 户 执行人 客户方负责人员 计划完成日期 计划完成日期 计划完成日期 计划完成日期 计划完成日期 计划完成日期 -!

其他事项 工作计划审核意见 审核人: 审核日期:

二、工作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代理记账工作计划编制完成以后,应连同业务约定书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交由代理记账机构有关业务负责人审核和批准,重大项目的工作计划,应经代理记账机构主要业务负责人审核和批准,并签署审核和批准意见。

有关代理记账工作计划,应审核以下主要事项: (一)时间预算是否合理;

(二)业务小组成员的选派与分工是否恰当; (三)选用的会计制度是否正确;

(四)工作计划能否达到委托人预期的委托目标。

第五章 会计交接

一、前后任会计交接

代理记账机构初次接受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时,应当与委托人前任会计人员或相关人员做好会计移交手续;代理记账机构终止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时,应当与委托人后任会计人员或相关人员做好会计移交手续。

移交人应当整理移交的各项资料,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在办理移交时,应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应逐项核对点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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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应与总账及会计报表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应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或往来单位、个人核对相符。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代理记账机构存档一份,委托人存档一份,委托方交接人员持有一份。

******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会计交接手册范例

*****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接受______________(委托人)委托于______年___日___日起进行代理记账,现对委托人的会计事项办理交接手续。

一、交接地点及日期 交接地点:

交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交接人员

移交人: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 ; 接管人: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 ; 监交人: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职位:________。 三、交接内容 (一)核对及检查

项 目 总账与明细账是否相符 账表是否相符 固定资产明细账及累计折旧明细账与财务报表是否相符 银行账户与银行对账单是否调节相符 现金账实是否相符 是否相符 □相符;□不相符 □相符;□不相符 □相符;□不相符 □相符;□不相符 □相符;□不相符 备 注 -!

纳税申报表与相关账户是否相符 其他(根据客户自身情况) □相符;□不相符 □相符;□不相符 (二)资料交接清单

项 目 记账凭证 账册 财务报表 纳税申报表 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数 量 内 容 四、交接前后工作责任的划分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委托人会计核算的责任事项由原会计人员________负责,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后委托人会计核算的责任事项由×××代理记账有限公司负责。以上交接事项均经交接双方确认无误。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交接手册一式三份,代理记账机构存档一份,委托人存档一份,委托方移交人持有一份。 移交人: 接管人: 监交人: 在办理初次会计交接时,代理记账机构执业人员应当与委托方相关人员进行充分交流,并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培训,以保证代理记账工作能够顺利实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委托人每月应当归集、整理、移交的原始凭证的范围及要求; (二)原始凭证及会计档案的交接流程、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及要求; (三)代理记账的业务流程; -!

(四)前后会计核算衔接方面的注意事项; (五)涉及会计核算方面重要事项的沟通;

(六)委托人应承担的责任及代理记账机构应承担的责任; (七)其他需要沟通的事项。

二、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的每月原始凭证交接

代理记账机构每月进行代理记账前,应根据事先约定的方式与委托人进行原始凭证的交接。在移交过程中应当填写原始凭证交接表,列明原始凭证的种类、数量等内容,交接双方应当逐项清点核对,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在交接表上签字确认。交接表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代理记账机构留存的一份应当归档保管。

×××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原始凭证交接表范例

(委托人)__________ :

在本次交接中,本公司收到贵单位如下原始凭证及相关会计资料。

原始凭证所属月份:_______年_______月

种 类 开出的记账联 开出的普通记账联 收到的(联) 收到的(抵扣联) 收到的其他购货(联) 银行对账单 银行进账凭证 银行付款凭证 份 数 金额 备 注 -!

费用报销凭证 其他类: 移交人: 接管人: 交接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记账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人委托进行代理记账时,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代理记账机构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以下程序及要求不得简化或省略: (一)库存现金 月末账面现金余额应当与委托方提供的出纳报告单或现金盘点表的余额相符。 (二)银行存款 月末银行存款明细账应当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三)应收票据 确认应收票据时,应后附票据复印件,票据背书转让的过程应当清晰明了。 (四)应收账款及预收账款 不应只设一级科目或只按大类设二级科目核算,应按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具体明细至少设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五)存货 -!

期末存货账面余额应与委托方提供的实际盘存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其他应收款

不应只设一级科目或只按大类设二级科目核算,应按对方单位(或个人)的具体明细至少设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七)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每月应当编制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列明固定资产的名称及型号、原值、入账时间、折旧年限、残值率、累计折旧金额、本期折旧金额、固定资产净值等,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及固定资产净值应当与会计报表金额一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

(八)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

应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

(九)应付账款及预付账款

不应只设一级科目或只按大类设二级科目核算,应按债权人(或债务人)具体明细至少设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十)应付职工薪酬

应当设置“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工资核算时应取得委托方经审批的工资单等依据。

(十一)应交税费 (1)基本明细设置

应当至少按以下要求设置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二级明细 进项税额 三级明细 销项税额 应交 转出未交增值 转出多交增值 -!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 减免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未交 应交营业税 应交消费税 应交所得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房产税 应交车船税 应交土地 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河道维护管理费 (2)应交、应交营业税、应交所得税等账面相关内容应当与相关纳税申报表内容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应说明原因。

(十二)其他应付款

不应只设一级科目或只按大类设二级科目核算,应按其他应付款的具体项目或对方单位(或个人)至少设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十三)主营业务收入

收入的确认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应当及时、完整,应取得充分的原始凭证依据,如销售、销售订单、销售结算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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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主营业务成本

成本的结转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成本的确认应当与收入相配比,应当编制或取得充分的依据,依据上应注明成本计算的过程及方法,如:商品流通企业的成本结转应当有存货月度收、发、存汇总表;按项目结转成本的,应当编制项目成本结转明细表,注明结转的依据、计算过程等。

(十五)销售费用

应当根据费用发生的性质及用途至少设二级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费用发生的审批程序应当健全,应当取得等有效的原始凭证;如超过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的列支范围的,应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调整

(十六)管理费用

应当根据费用发生的性质及用途至少设二级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费用发生的审批程序应当健全,应当取得等有效的原始凭证;如超过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的列支范围的,应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调整。

(十七)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的确认应当取得充分的原始凭证依据,如超过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的列支范围的,应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调整。

第七章 质量控制

代理记账机构为保证代理记账业务质量,应当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和程序。

质量控制和程序分为两个层次:

(一)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工作全面质量控制与程序; (二)各代理记账业务的质量控制程序。 一、全面质量控制

代理记账机构应制定和运用以下方面的全面质量控制和程序: (一)职业道德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和督促全体专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客观、公正原则。

(二)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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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确保全体专业人员达到并保持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代理记账业务;应当为全体专业人员提供适当的专业培训,以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

(三)工作委派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根据业务性质及复杂程度,将代理记账业务委派给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四)督导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建立分级督导制度,并要求各级督导人员对各层次的代理记账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督导人员是指对代理记账工作负有指导、监督和复核责任的各级人员,包括代理记账机构业务负责人、对代理记账项目负直接责任的项目负责人和负有督导责任的其他人员。

(五)业务承接

代理记账机构承接代理记账业务,应当考虑其自身能力和性,以及委托人管理当局是否正直、诚实等因素。

二、各代理记账业务的质量控制

各级督导人员应当考虑代理记账业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的方式及程度,并实施具体的监督和复核程序。

代理记账机构对代理记账业务至少执行二级复核程序,一级复核由项目负责人实施,二级复核由相关督导人员实施。通过对业务人员的具体记账工作及时进行复核,以合理保证:

(一)代理记账工作已按具体工作计划的要求进行; (二)工作过程及结果已适当记录; (三)预定的委托目标已实现;

(四)会计核算工作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五)会计档案按规定保管,并顺利交接。

第八章 会计档案管理

代理记账机构记账凭证的编制、装订,会计账簿的登记及装订,以及财务报告的编制等应当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记账凭证编制及装订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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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替记账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账凭证应有的项目。

(二)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三)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四)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于机制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

(五)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外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二、会计账簿登记及装订的基本要求

(一)代理记账机构在办理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的会计账簿的设置方面,应根据不同的委托内容,按相关规定设置相应的账簿,至少应包括总账、明细账。

(二)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

(三)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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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在账簿扉页上应当附启用表,内容包括: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记账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或者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五)以电子档案保存会计资料的,应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有关电子档案保存、移交的各项规定。

三、财务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

(二)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三)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四、会计档案的管理

会计档案是指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受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代理记账机构对每年代理记账形成的会计档案,在移交给委托人之前,应由代理记账机构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并指定专人保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委托人会计档案的查阅及复制应当经过审批和授权,除法律授权外,不得未经委托人授权同意,将委托人的会计档案交由与代理记账无关的人员及单位查阅。

在约定的保管期满后,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将会计档案移交给委托人,并办理移交手续。

移交方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已保管期限等内容等。交接时,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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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应当按照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应当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元数据一并移交,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移交清册共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将移交清册归档保管。

在代理记账过程中,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借阅委托人以前年度会计档案时,也应当按照上述要求与委托人办理会计档案的移交手续。

×××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范例

委托单位__________ :

在本次交接中,本公司□将如下会计资料移交给贵单位\\□收到贵单位移交的如下会计资料。(在选项中打“√”)

一、会计凭证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二、账册 总账 明细账 册数 册数 凭证号码区间 所属期间 -!

三、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四、纳税申报表 五、其他 份数 份数 所属期间 所属期间 交付人(签名): 接收人(签名): 监交人(签名):

交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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