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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江中心小学教师岗位竞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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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江中心小学岗位竞聘工作方案

(本方案于2016年11月25日教职工大会通过)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竞争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利于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通过开展竞争聘任,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中形成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科学制定量化及测评打分办法,兼顾竞聘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和学历资历等有关条件进行综合打分。实行“六公开、一监督”,即:公开条件、公开竞聘工作方案、公开拟聘岗位数额、公开竞聘对象资历及业绩成果、公开量化及测评打分结果、公开考核推荐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竞聘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一)竞聘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竞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本单位竞聘工作小组,竞聘工作小组在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我校岗位竞聘有关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吴义明(校长)

副组长:钟康生、钟星明、廖文元、魏莲花(副校长) 成 员:唐余万、叶寿英、各村小学校长

(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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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订竞聘工作方案。竞聘工作小组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竞聘工作方案(草案),工作方案经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后实施。

2.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打分人员名单。

3.量化及测评打分。竞聘工作小组对参加竞聘教师在资历、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按照批准的竞聘工作方案,以量化及测评打分方式确定推荐对象,提出推荐意见,确保考核推荐结果客观公正。学校根据竞聘工作小组的推荐意见,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推荐人选。

4.协调和处理问题。对竞聘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竞聘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四、竞聘量化打分

濂江中心小学岗位竞聘量化打分办法

量化计分采用百分制,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各种年限的终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有具体要求的除外),各种以上以下年份均含本年份时间,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教龄(20分):教龄1分/年,20分封顶。

2.学历(5分):本科以上5分,专科4分,中师3分,高中及以下2分。 3.资格(10分):取得一级或二级教师职称资格1分/年,10分封顶。 4.年度考核(12分):近三年年度考核(时间按人事部门规定)优秀一次计4分,称职一次计3.5分,基本称职一次计2.5分,不称职计0分。

5.教学质量(10分):对参加竞聘人员近三年教学质量名次(任两科以上的取平均名次)累计总分由低到高进行排名,第一名10分,第二名9.5分,第三名9分,以此类推,每后一名比前一名少0.5分,没有教学质量排名的教员取全乡教师的平均得分。

6.综合业绩(20分):近三年来教师本人受各级表彰的综合奖或单项奖、完成课题研究、辅导学生获奖,按以下标准计分,20分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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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奖:国家级计10分,省级8 分,市级6分,县级4分,乡镇级1分。(同年同次取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

(注:综合奖指、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

(2)个人业务竞赛获: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同年同次取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

(3)课题研究(以教育行政部门立项或结题为准):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已经立项得一半分、结题得全分)

(4)辅导学生获奖(以文件为准):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每年取最高分计分不累加)

7.现任职务(3分):中心小学校长计3分,副校长2.5分(含工会、总务主任),中层干部正职、村小校长2分,中层干部副职1.5分(含村小主任、班主任),其它教师1分。(取最高级加分不累计)

8.教师测评分(20分):

(1).测评采用百分制,对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打分不得低于60分,得分可以精确至两位小数。

(2).参加竟聘教师个人述职。

(3).全体教师根据竞聘人员述职(资历、德、能、勤、绩等方面)给每位竞聘人员打分。

(统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另外对所有竞聘人员打相同分数的作弃权处理。个人得分=总分除以打分人数乘以20%)

注:1、3、6三大项的计分办法是以该项最高得分者作为该项得分的满分,其他参加竞聘人员得分计算办法是:个人最终得分=该项封顶分除以该项最高得分乘以该项个人得分。

统计分数并按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各岗位拟推荐人员名单。 (分数相同的优先原则:1.年龄大的优先2.任职年限长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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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竞聘程序

(一)公布竞聘岗位及条件。经门核准,先将本年度我校空岗数及岗位竞聘条件公布如下:

1.副高级:七级岗位余额1个,竞聘条件为:具备高级教师职务的评聘条件。

2.中级:八级岗位余额4个,竞聘条件为:聘用九级岗位职务满三周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九级岗位余额7个,竞聘条件为:聘用十级岗位职务满三周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十级岗位余额-4个,竞聘条件为:具备十级岗位职务的评聘条件。

3.初级:十一级岗位余额16个,竞聘条件为:聘用十二级岗位职务满三周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十二级岗位余额17个,竞聘条件为:具备十二级教师职务评聘的条件。

(二)申请报名。竞聘人员对照岗位竞聘条件于年月日前交学校岗位竞聘工作小组同志,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如职称资格证书、职称聘用证书、能给加分的获奖证书等)一同上交,同时写好一份近三年关于个人资历及业绩情况的述职报告。截止报名日期年月日。

(竞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材料,发现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学术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竞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岗位竞聘工作小组对工作量的审查只要完成了学校安排的相关工作视为已经达到具备的工作量)岗位竞聘工作小组于年月日对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市、县已经认定单列的人员优先聘用,若单列人数超过职数则由竞聘打分来确定拟聘人员)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由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及测评打分,最后按岗位层级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推荐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推荐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公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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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直接报有关部门办理聘任手续;未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由学校汇总,并按省、市、县职称申报要求整理材料,逐级推荐给县、市门组建的评委会进行差额评审。经评审通过、结果公示、门确认后,再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其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低聘、解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①解犯国家法律被判刑或劳动教养; ②受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③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校根据情况予以低聘;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争上岗中落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校应对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给予解聘。

本岗位竞聘方案解释归濂江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安远县濂江中心小学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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