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青苗补偿标准

来源:华佗健康网
娄底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地类

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1700

备 注

水田、水塘 专业菜地按照邻近水田青苗补偿标准的1.5倍执行。

藕田、藕塘 1700

旱土 1100

经济林 1500

含砍伐费在内。

林地 1000

果园除外的其他园地。含砍伐或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在内。

该标准含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按每亩1000株计算,每缺少100株,核减1000元/亩。多余不予补助。

该标准含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按每亩600株计算,每缺少60株,核减1200元/亩。多余不予补助。 该标准含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按每亩200株计算,每缺少20株,核减1500元/亩。多余不予补助。 该标准含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按每亩60株计算,每减少6株,核减200—400元,多余不予补助。 该标准含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按每亩60株计算,每减少6株,核减400—800元,多余不予补助。 该标准含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按每亩60株计算,每减少6株,核减800—1200元,多余不予补助。

园地 1200

幼苗期 10000

苗圃

成长期 12000 成型(熟)期

15000 幼苗或衰老期2000—4000 挂果期

果园

4000—8000 盛产期 8000—1200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