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补偿标准
来源:华佗健康网
娄底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地类
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1700
备 注
水田、水塘 专业菜地按照邻近水田青苗补偿标准的1.5倍执行。
藕田、藕塘 1700
旱土 1100
经济林 1500
含砍伐费在内。
林地 1000
果园除外的其他园地。含砍伐或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在内。
该标准含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按每亩1000株计算,每缺少100株,核减1000元/亩。多余不予补助。
该标准含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按每亩600株计算,每缺少60株,核减1200元/亩。多余不予补助。 该标准含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按每亩200株计算,每缺少20株,核减1500元/亩。多余不予补助。 该标准含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按每亩60株计算,每减少6株,核减200—400元,多余不予补助。 该标准含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按每亩60株计算,每减少6株,核减400—800元,多余不予补助。 该标准含移栽、场地租赁和损耗等一切费用。按每亩60株计算,每减少6株,核减800—1200元,多余不予补助。
园地 1200
幼苗期 10000
苗圃
成长期 12000 成型(熟)期
15000 幼苗或衰老期2000—4000 挂果期
果园
4000—8000 盛产期 800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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