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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什么要改革

来源:华佗健康网
中国为什么要改革(一、二)

■编者按:这里刊登的,是胡德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之后、建国六十周年纪念前夕,围绕着“中国为什么要改革”这一主题而写的一组文章的前两篇,是以解读两篇万言书——即杨伟名等人的《一叶知秋》和胡耀邦同志给毛泽东同志的建言信——的形式写作的。《一叶知秋》已是知名度较高的思想文献。耀邦同志的信则是首次披露,这封信从农业问题谈起,实际上指出了中国这个农业国如何实现工业化的道路问题,并预见性地提出了公有制如何才能避免“全民所无”的问题。这两份万言书的意见当年都未被采纳,但所提出的基本思路,却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走过的道路所证实。敬请读者垂注!

“一叶知秋”的万言书——“中国为什么要改革”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近三十年后,为何又要对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不管人们对改革持何种态度,几乎没有不把改革和“文革”联系起来思考的。我也是其中的一个。一个明显的事实——没有“文革”就不会有改革,“物极必反”嘛!我认为,这种认识虽有相当道理,但不够彻底和全面。

改革是多种原因推动的。中国之所以要改革,原因不只一个,如果说到其中的历史逻辑,就是在“文革”结束以前,广大群众就已经受到当时体制的严重束缚,党内外不少同志深受其害,并对这种弊端进行了体制性的深入思考,这才有了今日的改革。结束“文革”,只是给了我党、我国人民一次历史的机遇,所幸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抓住了这一历史机遇,我国的改革事业才得以启动,才能把苏联计划经济的模式变为中国式的市场经济体系,并逐渐丰富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内涵。

本文想介绍上个世纪60年代初,陕西户县农村党员干部杨伟名牵头写的意见书,这一史料充分反映了我国改革的必然性。

万言书原题“当前形势怀感”,作者是陕西户县的三位农村党员杨伟名、贾生财、赵振离,完稿于1962年5月10日。毛泽东同志在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看到此文,针对文中“一叶知秋,异地皆然”的话,作了两次讲话。他不是偶尔一提,而是深有寓意的,他说:“一叶知秋,也可以知冬,更重要的是知春和夏。”几天后,他又说:“任何一个阶级都讲自己有希望,户县城关公社写信的同志也讲希望,他们讲单干希望。”“一叶知秋”本是成语,毛泽东同志赋予其很多政治含义。杨伟名等人的万言书因此成为这次会议反对单干风、翻案风、阶级斗争的典型“教材”,并左右了当时全国的形势。所以后人常用《一叶知秋》称呼这份万言书,非常贴切,这里也沿用此名。

令人感慨的是,杨伟名三人在信发出后不久就遭到全省批判。1968年5月6日,杨伟名与妻子含冤自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4月,中共户县县委为杨伟名平反,但不彻底。

杨伟名的万言书向中共各级党委发出后,时任西北局第一书记的刘澜涛同志极为重视,西北局内部刊物《西北建设》还聘请杨伟名为通讯员。陕西省省长赵伯平是个大知识分子,他说包产到户可能是副良药,也可能是副毒药。他实际上是倾向于杨伟名的观点的。耀邦同志1964年至1965年,在陕西工作生活了二百天,他大概知道杨伟名的情况,但有何态度,我们就无从得知了。

杨伟名是农村知识分子,12岁入私塾,15岁辍学,靠自修完成了中学课程,他执笔的怀感万言书,文字流利通畅,间以文言形式表达,如“一叶知秋,异地皆然”,“每当激动之余,口述笔道,常至情不自禁”,“除表达个人见解外,诸如锻炼、习写亦在‘原旨’之数。”作者的行文,大有曹雪芹写《红楼梦》的笔法,诵读起来,朗朗上口。他提出的十个问题,在当时可谓离经叛道,今日看来,却又是那么令人信服。现简单介绍他的几个观点,请读者参考。

“文革”中期胡耀邦在家中读书图/黎维阳

【一】如何看待三年困难时期,以及更长时间的全国农村形势呢?

杨伟名这篇万言书,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报忧’重于‘报喜’,因之怀感所及,似颇多‘苦口之药’与‘逆耳之言’”。他开门见山地指出:

就农村而言,如果拿合作化前和现在比,使人感到民怨沸腾代替了遍野歌颂,生产凋零代替了五谷丰登,饥饿代替了丰衣足食,濒于破产的农村面貌,代替了昔日的景象繁荣。杨伟名的这种评论,是经过再三考量的。他在“后记”中说:“‘濒于破产的农村经济面貌’数语,是否有分量过重之处,经考虑再三,确认无偏误,不欲掩耳盗铃,欺人自欺,终于如实表述如上。”三人的忧国忧民之心,鲜明地表现在他们所提的建议上:

看来形势是逼人的。不过困难的克服,倒是很易的,……诸如一类物资(引者注:即粮、棉、油)自由市场的开放,中小型工商业以“节制”代替“改造”,农业方面采取“集体”与“单干”听凭群众自愿等,都是可以大胆考虑的。

在困难面前,杨伟名三人的态度始终是积极的,他们积十几年的亲身经验,清醒地认识

到只要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放松政府对生产、流通的计划管制,允许中小资本的存在,克服目前的困难并不是一件难事。农村如此,整个国民经济也是如此。殊不知,当时党内对这些问题,在指导方针上存在着严重分歧。毛泽东同志认为这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严重斗争。党内持不同意见的同志也大有人在,但明确形成书面意见,如杨伟名者,似未见第二人。

【二】何为“一类物资自由市场的开放?”

中国的走后门,始于物资匮乏的1958年。杨伟名认为,之所以会出现走后门、黑市、投机倒把等现象,是没有开放市场,没有体现商品的供需价格的结果。

他举当时紧俏的自行车为例。国家的计划价格很低,需者甚众,供不应求。这就出现了黑市的投机倒把,也由此产生了“走后门”等消极现象。国家本想以低价体现社会主义生产给消费者带来的优越性,未曾想到黑市、走后门却败坏了社会主义的名声。原来150元左右的自行车被提到600元,结果是自行车“大量出售,愿者虽亦不少,而排队争购之局,已见敛迹。何以至此?缘自用者购之,欲之渔利者却步使然”。这是杨伟名的亲眼所见和解释。据此,杨大胆提出,要想改变粮食生产困难、市场供应紧张的局面,必须放开粮棉油一类农产品物资,这是治本之道。他说:

如果我们对一类物资采取严格控制,坚决取缔的办法,不但得不到什么好处,反而会使粮、棉、油等物资供应情况更加紧张。

怎么放开一类物资的自由交易呢?杨伟名认为:

凡出售给农村的一切工业产品,皆以高价出售,农产品及原料收购以高价付之,统购派购的农产品任务,以满足农业以外靠工资吃饭(设目前工资不变)的各行业人口的生活需要为度。

否则群众必然会追逐黑市的暴利,杨以幽默俏皮的口吻,将之比作“风流少女”与“贪花浪子”,“欲求不玷污,是不可能的”。

难能可贵的是杨伟名还为投机倒把正了名,他认为:“投机倒把是兴大利中的小弊,就像因为抱小鸡才发生鹞子抓鸡的事。”过去“投机倒把”是刑事罪,现在法律已取消这一罪名。杨伟名三人的诉求,今天已成现实,惟有粮价过低的问题仍未解决。要解决“三农”问题,这个攻坚任务一定要及早解决,第一产业如果不能盈利,如何拉动消费,带动内需?

【三】为什么主张“恢复单干”?

1955年,我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一直有“恢复单干”的声音,起初是窃窃私语,“三年困难”时期,变为公开的议论,个别省份以“借地”、“分田”、“包产”的名义,允许农民单干。主张这么做的中央和省委领导,有一点是明确的:这是为克服困难而采取的临时性的不得已的办法,总比人们挨饿逃荒好。

但此时社会上对单干问题,出现了一种全新的认识,杨伟名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他认为还有一种新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单干形式”。他说:

目前有不少的人在认识上觉得现在再要恢复单干,就不必恢复合作化前那样的单干,而是以新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单干形式出现。

单干何以还有社会主义的和非社会主义的之分呢?杨伟名说:

这种单干,其所以有别于合作化前的那种单干,正是因为:土地虽分到户,而地权仍归集体所有,牲口农具可以私有,但不能买卖,也不能出租,劳动致富、生产发家,剥削行为概不能有。

原来杨伟名理想的单干就是农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单干只是集体土地分到户以后的使用权、收益权,单干就成为一种劳动形式、经营管理方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进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废除了人民公社,广大农民的愿望成真,农村才得太平。

【四】对中小工商企业的态度

1956年,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几乎是前后脚又出现了地下工厂、地下运输。刘少奇、毛泽东同志都对此表过态,大意是这对计划经济有好处,既然计划经济有空子,就可以让他们钻空子。据杨伟名的万言书反映:1962年,不合法的一类物资交易行为极其普遍,并且是“以公开的秘密形式”存在着的。可想而知,那时的地下市场、地下工厂、地下流通比前更烈。

杨伟名既拥护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政策,又不排斥孙中山先生“节制资本”的思想。他说:

就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基础看,除了较大的私人工商业可以采取改造的步骤外,一般中小型工商业,只宜采取“节制”的方法(按即孙中山先生的“节制资本”),节制其使之不足以操纵国计民生,仅取其合法利润……

从杨伟名以上说法来看,中小工商业的范围应该包括私营企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那时竟然扩大到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实在是太“左”了。杨伟名对“社会主义性质的单干形式”的分析方法,可以拿来用在他所说的节制中小企业和中小资本上:时代、历史条件不同了,我国的土地、矿藏、森林、水域等资源均属公有,在这种基础上的社会中小资本,包括私营企业都不能对公共资源行使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收益权,只能享有合法利润。我有幸从事私营经济人士的工作多年,这篇“一叶知秋”的万言书,给我莫大的教育。它表明,试图用法律、行政、暴力的手段,硬性消灭一种经济成分,割断经济发展自身的历史,是多么地不可行。即便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也没有这么主张过。

【五】对社会主义分期问题的认识

杨伟名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单干”、“中小工商企业”、“自由市场”认识出发,又对我国建国以后的社会性质、社会分期有了惊人的认识。

他在万言书第七节中说:

我们的国家是个“一穷二白”的国家,在这个既穷又白的薄弱基础上,由1949年解放起到1955年合作化为止,仅只有六年左右的时间,我们的新民主主义建设任务就真的完成了吗?答复是否定的。

杨伟名认为,我国建国以后的社会性质还应该属于新民主主义社会。他说:

按说新民主主义建设需要二三十年,由新民主义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一个长期的转化过程,又需要二三十年,由此看来,像我们过去所做的显然是拔苗助长,违反了客观规律。如此说来,他就是个新民主主义论者了?不然。这只是他对我国社会性质认识的第一阶段,他认识的第二个阶段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他在“后记”中提到:

有的同志说:三座大山推倒,革命政权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建设任务就算完成了,从此以后,就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了。

我认为这些同志的话当然是经过思考的,但也带有当时时代的特点,什么都是“革命”,“革命政权建立”当然没错,但最深刻的变化,乃是政权已属人民,共产党已从革命党成为执政党,考虑问题的角度、范围和在野的革命党当然会有很大不同。杨伟名对以上问题的回答就是:

我觉得这中间并不存在什么问题,就以第七节中所提的把新民主主义建设任务说成是社会主义初期建设任务,也是可以的。

石破天惊!这种思想,不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原生态的表述吗?1979年的理论务虚会上,分期问题才被重新提出来,比杨伟名晚了整整17年。初级阶段的理论在经典著作里是找不到的,也不是任何天才头脑中所固有的,而是无数个像杨伟名这样的仁人志士的首创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的实践相结合创造的。

一叶可以知秋,也可知春。1978年12月安徽凤阳小岗村飘下“一叶知春”的叶子。以生产队长严俊昌为首的18位社员签字画押,定立生死状,决心包产单干。小岗村农民的一步险棋,开了全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启动了整个国家的改革大业。

杨伟名等人的悲剧在前,安徽凤阳小岗村的成功在后,正反两方面的实例都从一个方面证明了我国改革大业的历史积因,证明了历史逻辑的必然性。逆人民意见行事,则国危;顺群众意愿执政,则国安。

杨伟名等人那种探索真理、无所畏惧的勇气令人敬仰。这就是为什么户县人民至今仍然深深怀念他的原因。今天,全国人民也应记住这三位改革的先驱者。

打破二元化对立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国为什么要改革”之二

1968年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以莫须有的罪名永远开除了刘少奇的党籍,1969年党的九大又在党章上钦定林彪为毛泽东的接班人,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至此发展到了顶峰。九大召开前夕,耀邦同志在拥护“大跃进”的旗帜下,给毛泽东主席写了一封长信,用他的话来说:“虽然我对主席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反复教导,仍然一直顽固的不理解”,但他还

是要向毛主席进一言。这里姑且把这封信称为《耀邦同志给毛泽东主席的建言信》。原信已于1969年3月5日寄送毛泽东主席,本文引用的系耀邦同志的亲笔手抄件。

建言信先从苏联的农业谈起。

【一】如何看待斯大林时代的计划经济

耀邦同志认为斯大林时期的苏联经济,工业发展速度相当高,除去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外,曾经实现过两次工业“大跃进”。这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伟大的成功之处。但其农业却没有呈现这种局面,却是令人痛心的失败。他说:

斯大林的战前的第一次工业大跃进,似乎过多指靠了工业利润的积累,因而使农民负担过重。这至少是使苏联农业没有跃进的原因之一。

二战后,苏联的发展很快,但老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一些做法是相当短视的。斯大林不允许苏联的集体农庄办工业,不许农庄拥有自己的机械化装备,那么苏联发展自己的机器制造业、装备业、重工业又是什么目的呢?耀邦同志对此感到不解,他在信中写道:斯大林是人类历史上有数的勇敢的思想家,但在这个问题上(引者注:指农业和农民)却放不开。他曾经不许集体农庄拥有自己的大型农业机械,更不许办工业,结果使苏联整个农村长期富裕不起来。

苏联的农庄如果不能拥有自己的机械,不能办工业,粮食产量甚至长期达不到革命前的最高水平,便不能不使人民尤其是农民陷于饥饿赤贫的状况,那么人们为什么还要拥护社会主义呢?这种城乡、工农二元化尖锐对立的社会经济结构,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的信誉,严重者则会导致共产党执政的危机。

斯大林曾设想把集体农民变为全民所有制的农业工人,用“产品交换”的形式建立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相互交往的全民所有制社会,并以这种方法进入共产主义。现在看来,这种设想仍然没有脱离社会经济结构二元化的藩篱。耀邦同志对此是不赞成的:

我怎么也想不通:斯大林的道路和形式有实在的可能性。

一个最简单的事实:单纯的农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似乎很难几倍、十几倍地增长。在我国人口多、耕地少的情况下就更困难。这么看来要么就是共产主义遥遥无期,不可实现;要么就是在一定时候人为地强制推行“产品交换”。

斯大林时代所谓的“产品交换”,实际上就是计划调拨、计划分配、计划定价。由于农业生产不可能高速成倍增长,农民只靠农业收入很难富裕起来,这种“产品交换”的分配方式,使广大农民连进行简单再生产的可能性也几乎丧尽。斯大林晚年重提价值规律,说明他也在反思。我国改革之前,也是这样一种计划体制。“三年困难”期间,毛泽东同志说:价值规律是个大学校,我国出现的严重问题和不尊重价值规律有关。但也只是说说而已。

因为违反价值规律,所以只能“强制推行‘产品交换’”,经年累月造成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破坏是相当严重的。杨伟名举的一个例子就很生动。农民为了卖鸡蛋,完成国家派购任务,政府部门每斤鸡蛋额外奖售半斤红糖指标,供销社又额外奖售半斤玉米指标。但鸡蛋与

红糖、玉米之间的差价如何平衡呢?只好先公布鸡蛋、红糖、玉米的计划价格,农民把卖蛋钱减去买糖、买玉米的钱,才是真正的现金收入。这种做法问题丛生,搅扰得农村闹哄哄,乱糟糟的。首先,因为收购价很低,虽有奖励,大家卖蛋仍很勉强,所以党组织就要做大量的思想工作。这样的思想工作必然苍白无力,无法让人心服口服;其次,我想思想工作之外,必有强迫命令,必然出现干部态度粗暴的问题;第三,18斤鸡蛋,按10个1斤计算,共要收购180个鸡蛋,但该大队有286户,1户卖1个蛋,还有106户可以不卖蛋,因为价钱不公平,让谁卖,不让谁卖,就成为一个公正、公平的难题,势必造成干群、群众之间的冲突;第四,最好户户都卖蛋,现金就按286户分,如果只有180户卖了蛋,那就180户分。这是最省事的,然而也是最无效率的平均主义做法;第五,尽管每户只能分粮几两几钱,分款几角几分,但都要农村干部亲力亲为,工作十分繁琐,把宝贵的时间都浪费了;第六,如果有蛋不卖给国家,而是去了“黑市”贩卖,就犯了投机倒把罪;第七,如果社队干部在分粮分糖中有了损耗,就有贪污盗窃之嫌,“四清”运动整的就是这些问题。试问这样的经济管理、产品交换能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吗?这种做法只能加深中国经济的二元结构,社会经济还未发展起来,我们很可能已在内斗内耗中倒下!

胡耀邦在九大前夕给毛泽东的信图/胡德平

【二】中国应走一条“亦工亦农,工农结合的”发展道路

中国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基本上是从苏联学来的,苏联建设的经验对我国有帮助,但绝不能重走苏联的老路。苏联当时走上这条发展道路,有许多历史原因和不得已而为之的道理可以为之辩护,但中国再依样抄袭,再产生同样的问题和错误,那就没有任何理由可为自己辨解了。我国1958年的“大跃进”失败了,我国的经济建设大踏步后退,但我们不能再回到老路上去,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耀邦同志在建言信中才反对中国经济的发展照搬当时还

有巨大影响力的苏联模式,他说:

完全缩回到或者基本上缩回到斯大林时代的计划经济的老框框中去,这是很可悲的。他并把苏联的经济模式总结为“斯大林时代的计划经济”。

要走出一条中国式的建设之路,这时已成为他思想中的一个明确观念。13年后的1982年5月,耀邦同志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同志谈消费问题时指出,苏联高积累,加重群众负担的老框框我们不学;追逐高额利润,巧妙剥夺人民财富的资本主义游戏规则更不能学;我国要走出一条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改革新路。

再回到1969年。耀邦同志在建言信中认为,必须走一条与苏联“产品交换”完全不同的创新道路,那就是“亦农亦工,农工结合”的新路。他的立论有以下几点:

第一,由于调动了几万个公社和几亿社员办工业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增添了一支最大的力量。这是办工业最广泛的最充分的群众路线。

耀邦同志强调人,强调几亿农民,强调生产力中最重要的人力资源,这是他的经济思想中最重要的精神财富。如今,我国的农民工几乎从零发展到1.5亿人。公有制职工从1969年的6000万人下降到4000万。一增一减,我国经济建设赢得了30年的飞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上升至世界第三位,全国人民基本实现了小康生活水平。

第二,由于亦农亦工的重要形式是几个公社、十几个公社乃至几十个公社联合办,劳动力可以由社队分摊抽调,这种工业,还可以根据工种的不同,实行男女老幼搭配,有的工业还可以实行农闲季节生产,从而能够做到劳力的更加节约和合理使用。

古代用兵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经济生活也是如此。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气候多样的东方大国更应做此考虑。中国经济奇迹的最大秘密就是劳动力丰富,劳动力成本低。农民为此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

第三,联社办工业,因为都是中小型的,有的还可以实行季节性生产,非生产设备可以因陋就简,行政管理人员可以大大减少,……这样就可以做到:建设快,成本低,又不要国家供应粮食,真是轻便易举,实现遍地开花。

耀邦同志对中小企业投资少、成本低、不要国家负担的特点认识很清楚。这对一穷二白国家建设的发动非常重要。这些特点的反面,就是改制前国有企业的弊病。

第四,联社因为有自己的工业,起初,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满足社员生活上的某种需要,或者能够为集体提供一定的农业生产资金或技术力量;往后,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提高,能够在更大程度上满足社员生活上更多的需要,或者能够为集体提供更多的的农业生产资金或更多的技术力量。

耀邦同志在论述“亦农亦工、农工结合”的农村经济发展道路时,把劳动力、劳动时间、资金、技术、生活需要、公社集体所有制下各种资源和生产组织形式都考虑到了。从今天改革的实践来看,他提出的建议多数已成为现实,而且更加实际、细化了。我国农村的企业,先以社队企业的面目出现,以后变为乡镇企业,最后又分化出多种所有制企业。和今天相比,

他的建言只有不足,并没有过分之处。在九大期间,他给毛主席写这样的信,可不是儿戏,因为这是一条与“以粮为纲”、“以阶级斗争为纲”完全相反的经济发展路线。

耀邦同志在上世纪改革初期,就积极呼吁过,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办企业,要社办、队办、联户办、户办四个轮子一齐转,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当乡镇企业蓬勃发展期间,他又情不自禁地称赞这是“异军突起”、“方兴未艾”,希望其占据经济总量的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地位。

耀邦同志在党的九大期间写的建言信,是他个性、思想历程中一次突出的表现。在那时,诸如此类的建言不仅毫无用武之地,而且是批逆鳞之举。毛泽东同志可能忙,没看到他这封信;也可能看后,没有动怒,才使他又免去一劫!本文不是想说明他的历史贡献几多几少,而是想说明他思想发展轨迹的一致性,以及耀邦同志思想上反映的偶然性,是改革伟业必然性的体现。

中国为什么要改革(三)

■编者按:本报上期刊登了胡德平同志“中国为什么要改革”的第一、第二部分(《“一叶知秋”的万言书》《打破二元对立的社会经济结构》)。这里刊登的是第三部分,从解读耀邦同志在1969年3月写给毛泽东的建言信出发,结合当前改革开放的实际,提出了“全民所有,谁共谁的产”、公有制如何才能避免“全民所无”的问题。文中未注明出处的引文,均摘自耀邦同志的建言信;作者标注着重号的引文,改以黑体字排出。

“十年前主席就非常深刻生动地指出:不是社共队的产,而是队共社的产。引申起来说,不是国家共公社、地区的产,而是公社、地区共国家的产。”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结合劳动对象、劳动工具的劳动价值论。脱离了劳动对象、劳动工具,劳动力只是一种无法创造价值的自然力。这在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中说得十分明确。但如果只把体力劳动算作劳动,也是一种局限,劳动还应包括脑力劳动、复杂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要劳动首先要有劳动对象,所以劳动对象是一切生产劳动的基础性要素。

一“是地尽其利,还是保护资源”

1958年“大跃进”的指导方针是错误的,应予否定,但全民创业、全民办企业的可能性、现实性不应否定。实践证明,“大跃进”失败之后,毕竟还保留下来少数的社队企业。“文革”后期,江苏还逐渐发展了社队企业。“大跃进”时期,报上宣传要炼1070万吨钢,何其难也!今天的民营企业,一年的钢铁产量就在亿吨以上。要走“亦农亦工、农工结合”的道路,就得解决如何看待地尽其利和保护国家资源的问题。耀邦同志说:

除国家可能和必须经营的大型的、大宗的、关系到整个国计民生的轻重工业和交通运输

兴事业之外,原则上公社就可以通过上级规划,相互协商,联合起来,地尽其利地有计划地地尽其利地有计划地兴

办一切可能兴办的工业。

耀邦同志认为,公社、社队解决资源问题,总的方向是“地尽其利”,变国家独享的资源为全民共享,为组织起来的人民群众开辟生产道路。用他的话来说就是:

凡属是中小型的地下资源和地上资源,甚至国家一定时期不能经营的大型资源,都可以放手让当地及附近的人民公社联合起来开采、开发和加工。

这里,耀邦同志的提法是国家经营资源,而不是说国家对资源的所有权,所有权应属全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的采矿业、冶炼业和金属加工业发展势头很猛,最明显的就是煤炭业和钢铁业的生产。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为此作出了巨大贡献,突破了基础工业发展的瓶颈,但三十年下来,又造成了产能过剩和严重的环境、安全生产问题。怎么认识这一问题?1984年3月13日,耀邦同志在国家制定“七五”计划时说到“有水快流”。1983年2月,他对湖北黄石市委书记王哲南同志的谈话中,最早透露了“有水快流”的思想:

我的意思是让出一片来,让群众去挖。一个交税,一个技术指导。还可以搞几个不准:不准破坏公路、不准破坏村庄,或者规定几个必须,必须怎么,怎么。……要加以指导,只许你们自己出事故,就不许老百姓出事故呀!山西出事故大的还是我们自己嘛!

1984年3月27日,耀邦同志在听取有色工业“七五”规划汇报时又说:

我们要从争取时间的战略来考虑,而且民富了国家也富了。……进一步放宽矿山政策,有这么三种,一是国家不准备采的小矿,二是大矿、富矿的边沿、外围、小矿脉,三是国家在长时期内无力开采的中型矿。这三种,都要放手让个人、集体开采。

此外,耀邦同志考虑能源问题,还联系到污染治理、生态平衡、核能、风能、太阳能,煤炭的液化、气化和科技进步等问题。在这里要说一下,我国第一座催化气化开采煤炭零排放的技术和生产,还是一个做燃气分销的民营企业搞起来的,这是目前世界的一流技术。没有能源对民营企业开放,何来领先世界的一流技术呢?

还有,对“有水快流”的态度,似乎还应持一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在短缺经济时,“有水快流”是否也是一种边际效应?当官商结合,官员入股,牟取暴利,草菅人命,大叫“有水快流”时,我们还应把他们和一般群众同样对待吗?

最近获悉,我国某能源大省,今年一季度竟然进口澳大利亚煤400万吨,一些沿海省份也大量进口国外煤炭、矿石。我国产煤能力已达到27亿吨,为何自己的煤不用,要进口呢?因为国外煤价便宜,质量又好。这种“苦果”我国吞下的太多了。我们绝不能因日子过得相对舒坦了,就让狭隘的利益集团垄断市场。去年年底,煤电两大行业谈判煤价、电价问题,一个坚持由市场定煤价,一个咬定按计划保电价,两大行业都是国有企业出面博弈,如果有健康发展的民营煤矿参与竞争,政府调控起来是不是更容易一些呢?如果没有这支力量,那就只能让国外企业调控我们的煤价、电价了!

如今我国各类企业享用国有资源已逐渐成为现实,一些私营企业也开始享用国家的公共资源,但不公平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在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国企、私企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如何定位、发挥作用,如何合理使用占有资源,仍需明确,不能忽而国退民进,忽而国进民退,长期拉锯。公有资源如何按市场配置这篇大文章,还应继续做下去。

1958年,胡耀邦同志在开滦煤矿(图左为其警卫秘书李汉平)图/胡德平

胡耀邦1969年给毛泽东的信(抄件)

二是“全民所有”还是“全民所无”

我国改革之前,政府直属的国有企业,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占有全民巨大资源,但和全国人民的利益没有直接挂钩,全民既不知对企业的权益何在,企业也不知对全民有何义务。尽管全民企业为国家财政作出了巨大的利润贡献,但总引不起全民对企业的热爱和衷心拥护,很多大型国企甚至为资源利用和当地群众发生激烈冲突,原因就在这里。耀邦同志向毛泽东主席大胆直言,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要改,全民所有制要有实际内容。他说:害怕破除那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全民所有,反而落得个全民皆无,或者全民皆困;丢掉那个把人们头脑缚得死死的空空洞洞的全民所有,倒反而能够实实在在地比较迅速地使全民皆有,全民皆富。

耀邦同志认为“大全民”和“小全民”相关,有一致性:

大全民是由许多小全民构成的,没有小全民就没有大全民。离开许多组织起来了的共同劳动、共同富裕的小全民所有,就谈不上有什么大全民所有。

他认为要把“全民所无”、“全民皆困”变为“全民皆有”、“全民皆富”,我们就不必再拘泥困守“空空洞洞的全民所有”,应给地方、集体共享全民所有的资源,发展地方经济,发展社队企业,以壮大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基础。若还要一味强调集体经济低级,全民所有“一大二公”高级的话,我们仍将生活在空话之中。

我国现在有各类所有制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发展方向有何异同呢?私营企业摆脱家族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股份制又摆脱多家股东成为上市的公众公司,是不是进步呢?毫无问题是进步,因为它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私有经济的社会化方向。那么国有独资企业改制为多个股东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又改为上市的公众公司,又怎样呢?我认为甚为明显的就是国有独资公司已变为全民和股民的企业了。但为何股东、股民可以分红,外国的股东、股民也能分红,全民则不能分红?如果这样的模式成为定式,那么全民的企业岂不成为股民的企业了吗?有人说全民不分红,但政府却分到了利润,政府代表全民享受了权益,所以全民可以不分红,这无论如何是讲不通的。

我国宪法第六条明确了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地位。把全民企业叫做国有企业也通,但千万要注意应该用“国有”注释“全民”,而不能用“全民”去注释“国有”。否则就会大大把事情搞乱。若再把国营企业理解为政府所有制的国营企业,那么国企迈向行政垄断企业的障碍就不多了(自然垄断的企业和国家专卖专营的企业除外)。如果此风一起而不止,那么我国就会出现特殊的利益集团,改革就是为他人做嫁衣了。上世纪不就有这样的意见,行政垄断企业的高管人员要求在企业中入股,还要设立期权吗?此事并非空穴来风。好险!幸亏被制止。1983年中央政府对国有企业实行利改税以后二十多年来,国企并未上缴利润给政府,只是最近两三年才把利润的5%或10%上缴给政府。能否以政府的名义代替全民?能否以政府财政代替全民的权益?我想都不可以。国有独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后,仍要体现它的双重性,作为上市公司,它应该给股民分红,并受股民监督。作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我认为同样应给全民支付红利,政府应得的是税收,而不是利润,因为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它占用的资源是全民的资源,利润的一部分就应给全民。国有企业绝不能以给国家上交税收而回避对全民应尽的义务,同时应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为避免形式主义和愚弄全民的做法,不必像俄罗斯那样每个公民领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

证券,全民所得的红利按人头划分也很难操作,或可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或可采用别的形式整体使用。经济学家陈志武给全民所得的红利起名为“全民权益基金”,很恰当。

三“全民所有,谁共谁的产”

在民主革命的道路上,耀邦同志完全接受了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新中国成立以后,他对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远远大于他对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和革命的积极性。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事业上,他坚定支持个体劳动者、集体经济、乡镇企业,对有雇工行为的私有企业也未采取那种封杀、打压的态度。每个时期,在耀邦同志的头脑中都有“共产党”三字在起作用,但能否把“共产党”和雇工、私营企业结合起来呢?

耀邦同志发挥毛主席的话,谈到了“全民所有,谁共谁的产”的问题:

十年前主席就非常深刻生动地指出:不是社共队的产,而是队共社的产。引申起来说,不是国家共公社、地区的产,而是公社、地区共国家的产。

我认为这种观念若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就会产生认识上的飞跃。所谓优化配置资源,就是要用市场供求的关系配置资源,但对社会主义来说,远远不够,因为这种资源不是私有的,也不是国家垄断的,优化配置资源还应该体现在市场配置全民所有的公共资源上,这才能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力开辟最经济、最得人心的发展道路。

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水域、沙漠、雪域……都是全民共有的资源,应让国家、地区、集体和自然人“共产”,这些主体可以组成各类公有、私有,国有、国营和混合所有制等形式的企业,平等合理使用这些资源,共享分用全民的公共资源。

耀邦同志所谓的“共产”资源,就是共享分用,有偿租让。其标准就是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而不是国家垄断资源的效益,也不是完全由资本说了算的效益。这种社会经济效益表现在:凡是少数人可以办的事,就不需多数人去办;凡是民间可办的事,就无需政府办;凡是地方可办的事就不需中央办。我国乡镇企业为什么能迅速发展起来?当时的政策,就是乡镇企业能办的事,政府就鼓励它与当地国企竞争,或限制国企进入。

这样做就会产生如下效果,在一切谋利性的国有企业中,每个公民都有均等化的一份红利,就不会产生政府与民争利的问题。一切接受政府信托,经营公共产品的国营企业,就不会大赚老百姓的钱。如果公共产品以赢利为目的,即便赢利再多,也会落得个财聚而民散的结局!所以必须把国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严格分开。

此外还要有以赢利为目标,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的私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为国家提供大量的税收和就业。私有企业好理解,纯属私人性质,民营企业最好的例子就是联想,就是公有资产的所有者请专业人士经营。这两种企业也要严格区分。两种企业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和赢利性的全民企业竞争,全民企业竞争不过,就应让渡其资源或股份,以求让社会的活力发挥更大的作用,以刺激全民企业提高竞争力。

这里之所以要强调最大限度地利用地利、金融和一切资源,讲究效率,最终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积极增加公共财政和扩大公共事业。这里用得着毛泽东同志的那种说法:你是真想而不是假想,你是十分想而不是几分想。要做到社会的公正,

缩小贫富差距,你就要讲效率,讲劳动生产率。须知,我国的GDP虽然已占世界第三位,但整体的国家竞争力仍然很低很低。我国发电的装机容量已是日本、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的总和,但GDP总量仍在日本之后!

四资源向全民开放

耀邦同志主张全民共享分用资源,在“文革”中只分到县市、公社、生产队组合的经济组织,建言信中并没有提到自然人。“文革”以后,他进入中央领导集体以后,就没有任何偏见地支持工商个体户、个体经济,并把从事这一自谋生路的职业和事业称为“光彩事业”。同时在中央多次强调要从实际出发看待雇工问题。

1986年8月18日,耀邦同志在辞职之前的五个月,他和德中友好协会的副会长托马斯先生有过一次谈话。他说:

个体经济对社会主义经济而言,绝对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补充,不仅对国家有好处,对人民生活的提高同样有好处。……一部分小私营企业,规模不大,资本数量很小,未来的一段时期内,我们将采取可能的方式来实现其增长,但无论如何,私企不能超过集体经济和国营经济。

耀邦同志对此想做些什么工作呢?他说:

在今明两年,我们首先要考虑一个问题,就是领导个体、私企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在

是党内需要找个时间讨论几个经济问题,看是否像马克思说的那样,雇佣人员多于七个人就雇佣人员多于七个人就是

剥削,我觉得这个问题值得推敲。

对于马克思的剥削论还要推敲,是什么原因呢?还是从实际出发,他的观点是:现在的私营企业雇佣工人与旧社会情况是截然不同的,……现在,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工人领取工资,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我们也不能说这其中完全不存在剥削,但是马克思的理论是建立在西欧几百年前社会状况的基础上提出的,现在时代不同了。

据对外友协会长陈昊苏提供的材料,耀邦同志也说过这样的话:

我们党内现在有的经济学家在争论,按马克思的说法,雇工超过七人就是剥削。我看这种争论没多大意思。

此时,耀邦同志关于全民“共产”全国资源的设想已经成为现实,资源已经彻底向全民敞开,也包括向自然人、私营企业敞开。此时,他又想到了新问题:

中国的一些私营企业也要不断地获取资源,他们通过优惠信贷发展企业,这样的发展一旦形成规模,就将其改造成集体企业。对于私企的老板,只要是有能力的人,我们也会把他们提拔为经理或厂长。

耀邦同志熟悉中国传统文化,在他看来,古代中国“地尽其利”、“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货畅其流”的思想,文字表述非常优美,逻辑又相当辩证;同时,他又接受了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矢志献身于中国共产党的崇高事业。对科学理论他务尽其行;对亲身实践他务

尽其功。尽管如此,用他的话来说,他仍是一个“历史上的过渡人物”。我相信,他晚年若重读给毛泽东主席的这封建言信,他不会有任何愧怍之心,因为在人民群众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中,他又登上了一座新的思想高峰。

关于贫富悬殊问题——中国为什么要改革(四)

■编者按:前两期,我们刊发了胡德平同志“中国为什么要改革”一文的前三篇(《“一叶知秋”的万言书》、《打破二元化对立的社会经济结构》、《“地尽其利”和资源共享》),这里是第四篇。耀邦同志在1969写给毛泽东的信里,已经认识到,解决贫困问题不能就经济论经济,只有提高到扩大全民的政治权利乃至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才能最快、最好、最妥善地解决。对于必然带来的经济发展不均衡或贫富差距问题,耀邦同志认为只能采取“积极的平衡”的办法,其具体表述与小平同志后来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有惊人的相似。

耀邦同志主张全民“共产”国有资源,“共产”劳动对象。他是否主张贫富之间也来一个平均主义的大“共产”呢?非也!他是坚决否定这一反动政策的。耀邦同志主张社队利用地下资源,兴办企业,又反对平均主义,那么是否会带来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贫富悬殊的两极分化呢?耀邦同志对此问题也有自己的分析。

一、消除贫困、共同富裕的政治障碍

消灭贫困、共同富裕,当然要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但绝不能认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要发展生产、消除贫困就没有任何政治、体制上的障碍了。

1949年以后,我国消灭了剥削阶级,但却加重了工人与农民、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等级色彩。“工之子恒为工,农之子恒为农”;城市人口吃商品粮,农村人口吃自产粮、返销粮;户籍制度割断了城乡、工农之间的正常流动,生活在不同等级,有着不同身份人们的上学、就业、医疗、居住都各有各自的空间。对此,刘少奇同志曾说:“……是不是开始萌发了一种等级制度,社会主义之下的等级制度。”(《刘少奇选集》下卷P304)他先涉及的是干群问题,以后又提到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其思想相当深刻,可惜“文革”的巨石压“死”了这株思想幼苗,改革开放的实践,又使这株思想的幼苗复活。所以我国的贫富问题,既有生产力的发展、物质丰富的问题,也有政治问题和体制问题。这是我国二元化对立的经济结构上的必然反映。

如果“亦农亦工、农工结合”,社队办企业的政策得以实行,农民的日用生产品就可以得到部分满足,还有越来越多的初级产品和剩余产品需要卖给城市、国有企业。农民的经济地位就会提高,其政治地位跟着也会提高。耀邦同志说:

联社不能加工的产品和加工的剩余产品,须要出售给国家,国家通过商业渠道转售给国家工业部门、外贸部门或别的联社、地区。联社工业愈向前发展,自给自足的部分加大,出售给国家的部分也会加大。

社队企业兴办起来,其意义是多方面的。首先,农村的干部和农民的社会联系就会大大扩展。商业部门、工业部门、外贸部门,其他地区的社队,都成了他们的客户,成为一种买

卖关系,双方可以议价、砍价,农民就会逐渐取得政治上的民主的权利;第二,农民有了自己的商品、企业、市场和话语权的地位,就会逐渐取得和其他利益群体政治上的平等地位;第三,社队企业出售给国家的产品不断增多、丰富,就会引起农村产品向商品的转化率不断提高,社队企业将必然逐步成为市场的自由主体;第四,这种市场的自由主体,也就是我国新的社会阶层的一部分,完全是一支积极革新的政治力量;第五,农民的经济地位提高以后,他们对教育、文化、科学的要求也会日益突出起来,直至人的全面解放。正如耀邦同志所言:联社因为有自己的工业,起初,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满足社员生活上的某种需要,或者能够为集体提供一定的农业生产资金或技术力量;往后,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提高能够在更大的程度上满足社员生活上更多的需要,或者能够为集体提供更多的农业生产资金或更多的技术力量。这样可以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文化科学专业的更快发展,而全面发展的人也才有可能逐步的实现。

农民有了自己的企业,甚至是现代化的企业,又有了文化、科学知识,才有全面发展的可能性,才能真正获得最终解放。这是政治问题中的最终要求。

我们只有把消除贫困悬殊,共同富裕的任务,提高到广大农民,以至全民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文化教育乃至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才能得到最快、最好、最妥善的解决。

解决贫困问题就生产而论生产,就经济而论经济,不管政治是不行的。我认为我国农村改革之初既受到了经济方面的压力,又受到政治方面的压力。若农民身上没有政治上的压力,小岗村农民包产到户为何要立生死状,义乌农民进城经商务工为何要突破政府部门户籍政策和工商部门的严厉禁令?耀邦同志在建言信中虽没有提到农民的政治权利,但经济和政治是统一的,他和中央、地方一些领导正是在“文革”之后,最灵敏地感受到这两方面的压力和任务,所以才能很快顺应广大农民这一历史潮流,在潮流中发挥作用。

胡耀邦同志1969年在河南潢川县黄湖“五七”干校劳动

二、消灭贫困、共同富裕的体制障碍

耀邦同志写建言信时,我国农村政治经济互相结合的社会体制是人民公社。这种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体制,不但其生产关系大大超越了我国农村的生产力水平,而且其体制又彻底为计划经济服务,当然也为农村的统购统销的国策服务。

1953年11月23日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同时中共中央又做出了《关于在全国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及《关于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这种计划收购和供应都是以党和政府的命令形式下发的,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原来的乡镇政权当然要积极贯彻执行。以后的人民公社不但以政权一方出面,而且也作为生产组织的一方大力落实。其执行的力度、强度真可谓是空前绝后了。那时,公社的社队干部对每家每户有多少存粮、棉花、油料都一清二楚,绝无私产隐匿之可能。

1955年国家又对生猪、皮革、蛋品、烟叶等重要农副产品先后实行了派购任务,收购这些农副产品,国家对公社,公社对大队,大队对农户都是下达计划任务的。农民在农副产品的生产上,无任何主动性。“大跃进”期间,为了完成大炼钢铁的任务,全国不少农村的农户也有生产钢铁的派购任务,各家都要收集各种铁制器皿,付之熔炉冶炼,很多不能完成任务的农户,干脆砸锅卖铁,完成派购任务。

1957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国家计划收购(统购)和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和其他物资不准进入自由市场的规定》。具体把农村生产的物资产品分为三类。一类物资为粮、棉、油,全部由国家计划收购。二类物资为烤烟等22种土特产品和38种中药材,以及供出口的苹果、柑桔等水果。这些产品由国家委托的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三类物资为麸皮、烟叶、草料等不在计划之内的物品。前两类物资不准进入集市贸易,即自由市场。以后“左倾”思潮不断升温,自由市场也成为资本主义的代名词,自由市场或开或停。试问,农民连自我调剂低水平生活必需品的余缺空间都没有,生产怎么有积极性,生活怎么能提高?

据1990年《经济研究》第二期文章介绍,我国农业部门每形成100元的价值,通过价格机制转移到工商部门实现的量:1952年为17.9%,1957年为23%,1978年为25.5%,1984年为10%。1984年农业在工商业中的积累量最小,但粮食却达到有史以来最高的产量,粮票基本失去作用,1985年,第四个一号文件把粮食统购统销改为合同定购。这是商品经济在我国的巨大进展。农产品的统购统销不能完全否定,但它仅适用于战争时期或短暂的特殊时期,中央很多同志不是不想改,但由于运动不断,斗争不停,命令一下,就实行了近三十年之久,从而使农业长期停滞,农民长期贫困,农村长期停留在城乡二元化对立的底层。

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由于违背了价值规律,不但农村大受其苦,也使国家颇受其累。自从国家统购统销农村一类物资后,销价比统价在价格上只提高了5.6%(《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P281),但我国财政在购销价格的平衡上只过了一年好日子,以后国家粮食的经营保管上年年亏损,名义上粮价虽然稳定,但国家实际上又要对城市居民大量补贴。

耀邦同志在建言信中,虽然没有正面批评农村统购统销体制,但他主张大力发展社队企业,主张社队企业的产品和国有企业的产品不能重走“产品交换”的老路,应成为一种合理的商品买卖关系。因为社队企业的产品,是国家的非计划产品,是商品,它要求市场,是天生的平等派、自由派,是计划体制中的颠覆性因素。

三、“是绝对平衡还是波浪式的发展”

耀邦同志说的“亦农亦工、农工结合”,还有这样一个意思,即工业应支援农业,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保证农业自身的积累。在建言信中,耀邦同志认为:

工业和农业的分离,是资本主义造成的。随着资本主义遗迹的被彻底清除,工业和农业的分离和差别也应当彻底完结它的历史。

对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来说,尽管也有发达的现代化农业,但在其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和发展的初级阶段,总避免不了城乡的对立,避免不了农村的衰败或破产。而社会主义的工农联盟则决定了工业农业必须携手,农业和工业应该互相支援,工业为了自己的积累也应大力帮助农业。耀邦同志说:

劳动结合,主要是“亦农亦工”可以使农业直接取得工业的支援,可以使两者直接地互相促进,因而可以使农村迅速地不断地共同富裕。

这样最终结果将是城乡、工农之间的市场买卖关系日趋发达活跃,农村自给自足的经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一个东方的农业大国走上良性发展的工业化道路。在此前提下,再辅之以多次分配,农村的乃至全国的贫富悬殊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斯大林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但为了发展重工业,便利用工农剪刀差不等价的产品交换方式,使农业向工业“进贡”,工业长期“共产”农业的利润与积累,重工业又用此法“共产”轻工业,城市对农村也如此“共产”,其消极后果是很严重的。正像毛泽东同志在《论大十关系》中所说:“像苏联的粮食产量长期达不到革命前的最高水平的问题,像一些东欧国家由于轻重工业发展太不平衡而产生的严重问题,我们这里是不存在的。”

耀邦同志对毛泽东同志上述论述深以为然。他认为,只要农业、工业地位平等,相互支援,广大农村还能办工业,“亦农亦工、农工结合”,那么我国的经济就能够波浪式地不断快速发展,尽快消灭贫富悬殊的现象。产生贫富悬殊的问题,不在外部而是体制内部的萧墙之祸。

如果农村的统购统销政策给农村多留一些粮食、棉花、农副产品和土特产,国有资源也向农民开放,那么社队就可以进行一些粮、棉、油、禽、蛋、肉的初级加工,手工业的纺纱织布,小矿产的开采、冶炼,砖、瓦、灰、石初级建材的生产,机器配件的加工……社队企业的起步阶段,不妨从最简单的加工做起,勤劳的中国农民不怕从“鸡毛换糖”做起。但社队企业发展起来,经济发展不平衡怎么办,产生了贫富又怎么办?他再作分析:

放手让公社联合起来办工业,有些地方资源丰富,发展就很快,收入就很多,有些地方资源少,发展就较慢,收入就不多,还有些地方没有资源,暂时不能发展,暂时没有收入。这就出现不平衡状态,要出现贫富悬殊的现象。怎么办?

在耀邦同志看来,经济的发展始终具有不平衡性,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宏观经济发展是否平衡,表现在生产与消费、速度与周期、数量与质量、产业结构与生产部类等方面。党和政府指导经济发展应持积极而非消极的态度。他说:

一些社队,一些地区以高速度步伐前进了,一些社队,一些地区以中等步伐前进,还有些社队一些地区落在后头。这是不可避免的。

对这种不可避免的事情,消极的态度和做法就是:

不使某些部分在自力更生的原则下向前冒,硬拉着向前冒的先进部分停下来,等着其他的部分跟上来,才允许前进。——这是消极的平衡。

积极的态度和做法就是:

放手让某些部分在自力更生的原则下向前冒,同时鼓励和帮助落后的部分往前追。在适当的时候,运用说服的办法要求先进的部分给落后的部分以兄弟般的支援;供落后的部分跟上来。——这是积极的平衡。

耀邦同志认为,在一个有多种矛盾并存的经济体中,各种矛盾若能组成一组矛盾的上升运动就是正常的经济秩序。平衡好,也不是绝对的好,不平衡不好,也不是绝对的不好,只要经济的平衡和不平衡两者的运行,有如波浪式的发展,滚滚向前就是良好的经济运动。当然也是消除贫富悬殊、共同富裕的最好办法。即便是先进部分帮助落后部分,党和政府也要采取“说服的办法”,使贫富双方形成兄弟般的支援和受援关系,落后部分也要在自力更生的原则下积极追赶。这才是解决贫富悬殊的积极平衡。切不可在贫富之间再刮“共产风”,再吃“大锅饭”。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人民的精神面貌、生活水平大大改观。农村中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也一去不复返了。这使我国有更强大的物力、财力解决贫富悬殊的问题。如今,彻底消灭贫困的国家在世界上已经出现,如北欧几国。我们的基尼系数还大大超过日本、西欧诸国,应警钟长鸣,不能长期如此。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认为一定要把中国为何要改革的道理寻问到底,如贫富问题、公共资源问题、多种经济成分问题。一直要问到一加一等于二,像自然数公理那样的程度,才能找准我们改革的出发点。这样才能避免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后果。

2009年6月28日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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