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政务办〔2011〕14号
淮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淮北市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
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市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淮北市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切实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淮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淮北市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11〕1号)部署,经市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深化行政管理改革、加快转变职能、建设阳光的要求,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情、理解、参与、监督,提高公信力和行政效率,努力在优化市场经济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为全市“争当皖北崛起排头兵、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二、活动内容和责任落实 (一)深化行政决策公开。深化行政决策公开。
1.推进网络问政平台建设。在网站开设问政互动平台,畅通公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和完善对群众意见的收集、整理及回
复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时效性,稳妥化解社会矛盾。
(责任单位:市各部门、县区)
2.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3.提高公共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措施、重点工程等,在决策中要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责任单位:市相关部门、县区) (二)深化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深化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1.推进财政预算、预算执行和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级同级或常委会审查批准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预算和决算,主动公开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行政经费支出。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县区)
2. 编制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预算。积极编制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预算,要通过适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县区)
3. 制定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扩大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范围,制定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目录,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社保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三农”等方面财政专项支出,主动向社会公开民生工程资金的管理和分配结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城乡建委、市农委等市部门、县区)
(三)深化投资项目、深化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1. 深化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完善投资项目立项前公示制度,公开投资项目的规划、用地、立项、招投标、施工单位、工程进度、竣工验收、预算决算等信息。 (责任单位:市、市重点工程建设局)
2.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交易制度、评标方法、操作程序、收费项目等关键环节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市重点工程建设局、市相关部门)
3. 建立和健全公开透明的招标采购统一市场。深化招投标管理改革,拓展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实行招标采购活动集中委托执法,强化对建设工程、采购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采购行为。
(责任单位:市招标采购管理局)
(四)深化审计信息公开。深化审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预算执行与决算的审计报告和民生工程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大力推进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以及涉及民生、环境保护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开。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五)深化行政权力公开。深化行政权力公开。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流程图,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全面完成清权确权工作,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清理,对自由裁量空间分档设限,进行细化量化、制定标准。严格行政权力行使程序,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权力网上运行,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公开办) (六)深化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深化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从社会关注度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进一步拓展办事公开的领域。公开范围要从传统的教育、医疗、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拓展到住房、计划生育、环保、通信、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等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指导,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效。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清理服务事项,依法公开办事的
依据、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流程、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公告栏、电话咨询等各种方式,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的充分告知,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指导意见。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城乡建委、市卫生局、市人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公共企事业单位)
(七)深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使两者在形式和内容上互相衔接、相辅相成,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质量。重点公开、省市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各项强农惠农重大举措、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重大安排,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土地流转、征地补偿、农村综合改革措施、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社保补贴资金、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申请审核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涉农法律法规等。要加强对村务、社区事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政务和村务、社区事务公开的良性互动。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 (八)深化政务服务。深化政务服务。
1. 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巩固推进已有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深入推进 “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进程, 启
动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调整工作,着力深化“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做到行政审批业务骨干、项目和机构进驻到位,行政审批服务授权和管理到位。
( 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
2.深入推进公共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共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按照省已经颁布的26项行政审批服务地方标准,深入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行政服务标准化,加强管理培训,建立执行标准实施检查考核制度,不断查找问题并持续改进,以服务标准体系的有效运行促进中心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推进,做到服务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打造高效、规范、便捷的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水平。
( 责任部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
3.进一步加强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在进驻中心部分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组织协调,研究出台网上审批方案,推进中心业务整合和各部门门户网站的整合,加强网络对接,实行全市行政审批网络纵横互通、信息共享、协同办公、并联审批和电子监察,推进“全天候公共服务、全流程网上审批、全过程网上监控、全方位资源共享”的“不下班”网上建设。
( 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县区、市县行政服务中
心)
4.巩固提升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成效。巩固提升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成效。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项目办理协调服务;落实好“主动服务、提前介入、靠前服务” 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机制,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绿色通道项目对接工作。按照全市招商引资“六个一”的工作机制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机制,完善“一窗式”受理、“一口式收费”、“一站式服务”、联合图审、联合勘查和验收等机制,把与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关联度大的水电气以及垄断性中介组织、市场化的公共服务机构进驻中心。
( 责任部门:市有关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工业园区、市县行政服务中心)
三、方法、方法、任务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6月)。主要任务是结合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广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省市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有关文件法规等,提高对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研究推进活动有关举措,分解工作任务,进行动员部署,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深化推进阶段(深化推进阶段(7月—10月)。主要任务是对照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内容和要求,重点抓好分类指导、调研督查、阶段考评等工作,扎实推进深化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把深化行政决策公开,深化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深化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深化审计信息公开,深化行政权力公开,深
化基层政务公开,深化办事公开,深化政务服务等八个方面的工作内容,落实到全市各级、各单位,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总结提高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0月—12月)。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社会评价,制定验收标准,组织检查验收,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各地、各部门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务公开办将会同市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将“深化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全市政务公开年度考评主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化年”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强化部署,量化落实;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在信息公开网发布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机构负责推进“深化年”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把分类指导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确保“深化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指导职责。落实指导职责。各级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经济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要制定深化财政信息、投资项目、审计结果、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加强业务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标准,明确公开责任体系、目标任务、落实措施,全
面提升办事公开和服务水平。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在信息公开网发布并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完善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方式。各地各部门要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在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网站开辟“深化年”活动专栏,及时公布活动进展情况,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信息公开、信息服务、沟通交流、公开办事、便民服务等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强化督促考评。强化督促考评。各地各部门要总结近年来政务公开考评经验,将“深化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社会参与评价的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构建多元化考评机制,切实发挥考核引导作用,促进活动扎实开展。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会同市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将“深化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全市政务公开年度考评主要内容,结果将计入目标考核、政风评议、效能考核和依法行政等考核分值。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务公开△ 深化年活动 实施方案 通知 报送:、市,省政务公开办。
淮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1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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