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滨城区审计局互联息
滨城区审计局办公室 审批人:张爱泉 日期:2011.05.06
纪检部门为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管理
戴上“紧箍咒”
近日,滨城区审计局为了加强对审计系统内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全过程跟踪责任制”,通过请纪检部门全过程跟踪 “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事中巡查和事后督查的方式,使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贯穿于审计工作重大决策的全过程中,取得了良好成效。
事前报备,关口前移早重视。局内研究的各个“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须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须提前三天填写《“三重一大”事项呈报表》向纪检部门进行呈报,并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提供参考并备案。同时根据“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和工作要求,邀请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列席会议。
事中巡查,步步把关严控制。在重大决策方面:要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做出决策;在重要干部任免方面:重点抓好对资格审查、考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结果统计及运用、组织考察、拟提拔干部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研究决定及任前公示等环节执行情况;在重大项目安排方面: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等重大项目安排形成后,全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审议讨论同时报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审查
备案;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使用方案后,报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审查备案后,再按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
事后督查,及时纠正防漏洞。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建立监督纪实档案,实行“一事一计”, 主动配合监察派出机构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或对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造成严重损失等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赵蕾)
作者姓名:赵蕾 单位:山东滨州滨城区审计局
联系人: 赵蕾 联系电话:03- 3336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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