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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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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

名词解释

对外贸易额:指用货币表示的一定时期内(通常指一年)一国的对外贸易总值。

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它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国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的产物。

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要素禀赋指一国所拥有的两种生产要素的相对比例。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了水渍险的全部责任外,还包括一般附加险的承保范围。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把经友好协商或第三者协调未能解决的争议自愿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出口补贴:一国为了降低出口商品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上竞争能力,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予出口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

清洁提单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时未加任何不良批注的提单。

规模经济,指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而产生单个企业的生产效率的显著改进或生产成本的大幅节约,它是规模报酬递增结果的货币表现。

付款交单是指出口人在发货后取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办理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付款人付清货款后,才能交付其货运单据。

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措施以外的一切进口的措施。

汇票是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某一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贸易条件:在一个具有多种商品的世界中,贸易条件定义为一国出口商品的价格指数与该国进口商品价格指数的比值。

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地区)之间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换,它是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分工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反映了世界各国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

问答题

简述贸易协定及其形式。

贸易协定是缔约国之间为巩固和发展彼此间经济、贸易关系而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其内容通常包括:贸易额、双方出口货物作价办法、使用货币、支付方式、关税优惠等。对于贸易额和双方进出口货单的规定,往往不是硬性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通过双方协商加以协调.其内

容比较具体,签订的程序也比较简单,有效期也较短。

贸易协定可分为双边贸易协定即由两国签订的贸易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即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家通过谈判而签订的贸易协定。此外,还可以按时间划分为年度贸易协定和长期贸易协定。一般来说,签订双边的、年度的贸易协定较多,多边的和长期的就比较少。

比较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的异同。

答案: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的相同点主要有:(1)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的船上。(2)风险转移都以装运港船舷为界。(3)运输方式都适于海运或内河航运。(4)进、出口清关手续都由买方、卖方各自办理。(5)按这些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这三种贸易术语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及费用的不同。FOB术语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CFR和CIF术语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CIF术语下,卖方还应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和支付保险费,由此可以看出三种术语的价格构成也不同,CIF属于的价格最高,CFR术语次之,FOB最低。

简述许可贸易及许可证协议分类。

许可贸易又称许可证贸易,是指技术许可方将交易标的的使用权通过许可证协议或合同转让给技术接受方的一种贸易方式。国际许可证协议可分为:独占许可证协议、排他性许可证协议、普通许可证协议、分许可证协议、交叉许可证协议五种。

战后世界市场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⑴国际经济贸易合作方式多样化 ⑵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复杂化

⑶世界市场从垄断与竞争的加剧向经济全球化、一体化方向发展

简述包销方式优缺点 。

答:在包销方式下,因为国外包销商是用自己的名义买货,并自选负担盈恨和承担风险,他 在其地区转售商品时,第三者和出口人不发生任何契约关系,同时包销商在包销地区内享有 专营权,出口人匀有不向该地区的客房直接售货的义务。因此,采用包销方式,通过专营权 给予,有利于调动包销商经营的积极性,有利于利用包销商的销售渠道达到巩固和扩大市场 的目的,并可减少经营产生的自相竞争的弊病。但另一方面,如果出口人不适当地运用包销 方式,可能使出口新风气经营活动受到不利的影响或者出现包而不销的情况,此外,包销商 还可能利用其垄断地位,操纵价格和控制市场。

简述国际承包工程及其主要方式。

国际承包工程是指一国具有法人地位的从事国际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司或联合体,在国际市场上,通过投标或接受委托等交易方式,与国外业主签订合同,摄影合同的要求,承担某项工程的建设任务,以取得一定报酬的劳务活动。它采用的方式可分为:独家承包、分包、联台承包。

简述管理贸易、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的区别

(1)管理贸易是介于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之间,属于有组织的自由贸易。它是以协调国家经济利益为中心,以干预贸易环境为主导,以磋商谈判为轴心,对本国进出口贸易和全球贸

易关系进行全面干预、协调和管理的一种贸易制度。

(2)管理贸易不同于自由贸易,管理贸易在一定程度上了自由竞争,国家之间的贸易活动夹杂了许多人为干预因素。

(3)管理贸易不同于保护贸易,保护贸易只关心本国的经济利益,而管 理贸易则是在寻求整体利益平衡的前提下,在兼顾贸易伙伴经济利益的同时,追求本国利益的最大化。

试论当代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特征。

答案要点:(1)服务业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2)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有所提高;(3)伴随着服务贸易的快速增长,国际服务贸易的结构也在发生变化;(4)发达国家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但各国发展不平衡;(5)发展中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比例较小,且发展不平衡;(6)国际服务贸易直接促进货物贸易的发展;(7)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发展提升了服务对一国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影响力;(8)服务市场开发难度大,贸易利益冲突严重。

三、案例分析

为什么说历史或偶然因素在决定一国的贸易模式中起重要作用?

答:一个国家最初的比较优势、产业选择和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可能与它本国的技术知识和资源配置有关,也可能是由于历史的或偶然的因素在起作用,但最初的产业结构一旦形成之后,外部规模经济使得一国在这些产业中的生产率比别国提高的更快,会使该国在这些产业中的领先地位更加巩固,这在某种意义上解释了为什么一些国家擅长于一些行业,而另外一些国家擅长于

另外一些行业。此外,一国一旦形成了某种生产格局,改变是不容易的,因为国内知识和技术外溢会不断提高整个行业的劳动生产率,只要成本增长的速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速度,这种生产格局就会有利可图而继续存在。因此,历史在决定一国长期的生产和贸易模式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它使一些已经形成的专业化模式继续下去,有可能导致一个国家被“锁定”在某种不愿意的专业化模式中。

简述新贸易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

答:传统贸易壁垒中的关税、配额和许可证等壁垒逐渐弱化,以技术性贸易壁垒为核心的新贸易壁垒将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逐渐取代传统贸易壁垒成为国际贸易壁垒的主体。新贸易壁垒主要体现在: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壁垒和社会壁垒。

试分析贸易差额对一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答:贸易差额是衡量一个国家对外贸易状况的重要指标,也是表示一个国家经济状况和国际收支状况好坏的重要指标。一般来说,贸易顺差表明一国的对外贸易处于一个相对有利的地位,贸易逆差则表明一国的对外贸易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但是,长期保持顺差也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因为长期的贸易顺差意味着大量的资源通过出口输出到了国外,得到的只是资金积压。 再者,巨额顺差往往会使本国货币升值,不利于扩大出口,还会造成同贸易伙伴的关系紧张。而贸易逆差也并非坏事,尤其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出现一段时期的贸易逆差通常是难免的,在某种程度上说甚至有利于经济发展。因此,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对外贸易是顺差好还是逆差好,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合同中数量条款规定“100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卖方正

待交货时,该货物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问:1、如果你是卖方,拟实际交付多少货物?为什么?2、站在买方的立场上,在磋商合同数量条款时,应注意什么?

答:(1)如果我是卖方,我将交10500.因为合同中没有规定多交的货物的价格,按国际惯例,则按合同价格计算,而如今国际市场价格下跌,多交货物对卖方有利;同时,合同规定价格的波动幅度为5%,而且由卖方选择,10000公吨的5%为500,在合同允许的范围之内,综上两点,我会交货10500公吨。(2)站在买方的立场上,签订合同时,尤其是金额较大,市价波动较大的合同,为避免卖方恶意的多装或少装,则应规定多交或少交部分的价格按装船日市价计算。

我公司与国外一家大公司签订一笔进口精密机床合同,该公司在欧盟区内共有3家工厂 生产这种机床。临近装运日期时,对方一工厂突然发生火灾,机床被烧毁,该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撤销合同。问:可否撤销?说明理由。

答:原则上不能撤销合同。此案涉及到不可抗力的后果。一般说来,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 一种是撤销合同,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履行合同要看所发生事故的原因、性质、规模以及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影响程度。 本案中,火灾虽然是当事人无法预料的,应该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但由于对方还有两家 工厂可以生产合同项下的产品,因此,我方可要求对方延期履行合同。

我方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答: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因为,按CIF术语成交术语象征性交货,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以船舷为界,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本案中,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这说明卖方已经完成了交货义务并且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因此,只要卖方按照信用证提交了单据,就可以及时收回货款。2)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凭保险单和有关证明向其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答:本案中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因为:1)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即按此类销售合同成交时,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对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运后发生的事件所产生的费用,卖方概不承担责任。而本案的合同条款规定:“卖方保证不得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卖方有权撤销合同„„”该条款指卖方必须在12月5日将货物实际交给买方,其已改变了“装运合同”的性质;2)CIF术语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在象征性交货的情况下,卖方凭单交货,卖方凭单付款,而本案合同条款规定:“„„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该条款已改变了“象征性交货”下卖方凭单交货的特点。因而,本案的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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