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提起工伤认定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职工受伤害或者被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4、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5、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伤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6、属于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受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后,发现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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