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驳回复审又被称为驳回商标的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一、商标驳回复审流程及程序是怎么样的?
1、实质审查没通过予以驳回的商标,如果不进行驳回复审,该商标无效,申请程序结束。如果进行驳回复审的商标,等待下一步流程;
2、商标复审申请提交到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商标进行审查,做出复审决定,复审通过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程序同上面的初审公告后的程序;
3、复审未通过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向中级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商标评审委员会,由来判断该商标是否能通过实质审查;
4、中级人民为一审人民,如果对一审人民的判决不服,原被告双方均可以上诉至高级人民作出终审裁定。
二、那么在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之后,申请人不做驳回复审的话会有什么危害吗?
1、不做驳回回复的话那么本次商标注册则失败;
2、再次注册又要经过死亡盲查期;
3、在申请注册不占有在先申请权;
4、缺少核心类别;
5、商标使用受;
6、企业发展受,容易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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