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为尽快退回投标保证金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 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 文件中的 (附件四)“投标保证金退款基本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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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XXX龙皇堂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招 标 人:XXX(盖章) 联 系 人: XXX 联系电话: XXX
招标代理机构:X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 XXX 联系电话:XXX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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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招标文件
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五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六节 开标 第七节 评标 第八节 合同授予
第九节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第十节 纪律和监督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二、评标程序
三、评标标准及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六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 第八章 工程预算书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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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 招标条件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XXX龙皇堂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XXX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XXX龙皇堂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本工程位于XXX。龙皇堂山塘集雨面积为0.248km²,主流长度为0.4km,山塘正常库容8.25万m³,总库容为8.37万m³,本工程内容包含在原防渗面板外新建一道钢砼防渗面板、坝顶设置钢筋砼防浪墙,坝顶道路、坝基和坝肩帷幕灌浆、坝体灌浆、溢洪道改造、对原拉杆进行更换、对原启闭机房进行修缮、安全宣传管理设施等。
2.2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120日历天) 2.3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805816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除险加固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10月29日上午 8 时前登入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看附件XXX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0 年10月28日上午12:00 时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上午09时00分整,地点为33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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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网上报名资料须与纸质投标资料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公告栏及X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迟到或缺席的,将丧失投标资格。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XXX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XXX
联 系 人:XXX 联 系 人:XXX 电 话:XXX 电 话:XXX
温馨提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需检查健康码(非绿码不得进入)、测体温,戴口罩,分散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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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项号 条款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编制内容 XXX龙皇堂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XXX XXX X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量标准:合格 120日历天内(含120日历天) 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除险加固工程 市财政补助及自筹 资质条件: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条款名称 项目名称 工程说明 建设地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设计单位 1 1.1 2 3 4 5 2.1 2.2 2.3 3.1 质量要求 工期要求 招标范围 资金来源 6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 8 9 10 4.3 5 6.1 9.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分包 投标人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书面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不接受 不组织 不允许 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11 9.2 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 12 10.1 投标截止时间 1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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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13 条款号 16.1 条款名称 投标有效期 编制内容 90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算)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 、银行转账(或电汇) 1、采用现金形式: 户 名:XXX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账 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上午12时整。 电汇或转账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龙皇堂山塘除险加固”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或转出)。 2、采用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 (1)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不得少于90日。 (2)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中招标人可提起索赔的内容必须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17.5”中所列条款。 (3)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出具的截止日期:2020 年 10月28日。 14 17 投标保证金 15 18.2 20.1 投标文件份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递交地点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1份 资格标正本1份副本1份 16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上午09时00整 地点:XXX335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上午09时00整 开标地点:XXX335会议室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 、银行转账(或电汇) 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2% 采用现金形式:电汇或转账 户 名:XXX财政所 开户行:温岭农村商业银行松门支行 账 号: 支付担保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 、银行转账(或电汇) 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 开户行: 账 号: 17 22.1 18 30.1 履约保证金 19 30.3 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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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幅度范围 -10%~-15%(含-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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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总则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标条件已经具备,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用承包人。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XXX龙皇堂山塘除险加固工程。本工程位于XXX。龙皇堂山塘集
雨面积为0.248km²,主流长度为0.4km,山塘正常库容8.25万m³,总库容为8.37万m³,本工程内容包含在原防渗面板外新建一道钢砼防渗面板、坝顶设置钢筋砼防浪墙,坝顶道路、坝基和坝肩帷幕灌浆、坝体灌浆、溢洪道改造、对原拉杆进行更换、对原启闭机房进行修缮、安全宣传管理设施等。
2. 质量要求、工期要求及招标范围
2.1本招标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 2.2本招标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 2.3本招标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 3. 资金来源
3.1招标人的资金已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
(1)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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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三)为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 (四)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5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标中如有瞒报、漏报、伪造或提供虚明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取得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投标人可自行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
5.3 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 分包
6.1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7. 投标费用
7.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节 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项目质量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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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第七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 第八章 预算书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8.2 除本须知8.1条内容外,按本须知第9、10、11条发出的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澄清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自相矛盾、多种含义等问题的,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正。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9.2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接到澄清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
10. 1 在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0.2 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在接到修改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并明知其内容。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
11.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2.计价依据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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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计价依据:浙水建【2012】42号《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年)
12.2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浙水建[2016]14号)
12.3浙水建【2019】4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重新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税率的通知》
12.4本工程人工与主要材料价格参考《台州造价》(2020年9月温岭除税价),《台州造价》无价格材料的参照当地市场价格。
12.5本工程按2018版水利水电工程编制规定执行,人工预算单价为69.6元/工日,进入直接工程费的人工、材料预算价限价为:人工48.76元/工日、水泥300元/t、钢材3000元/t、柴油3000元/t、外购砂石料(1)60元/m³、外购砂石料(1)30元/m³。 超过限价部分作为材料预算价差,计取税金后列入相应单价内。实际材料预算价格低于限价的按实价算。
12.6取费费率按水利三类工程计算,具体费率为:措施费3.5%;间接费土方8.5%、石方10.5%、混凝土10.5%、基础处理10%、钢筋工程6.3%;利润5%;税金9%。 12.7工程量清单按浙水建【2012】42号《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
12.8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法计算,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所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并考虑风险因素。
12.9其他费用按《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年)及补充规定(一)计算,其中安全施工费按1.4%计算,工程保险费按0.45%计算。 12.10主要材料价格按《台州造价》正刊2020年第9期(温岭除税价)及当地除税价格计算。
12.11本工程用电按自发电考虑,请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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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本工程处安全施工费实行标外管理外,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费用为包干使用。 12.13本工程混凝土熟料运输按运距200m考虑。其余施工图范围内材料(仅指钢材、灌浆用水泥、砂)的二次及以上搬运费用按100元/t包干,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投标报价,结算时单价不做调整。
12.14本工程挖出的多余土石方、废渣考虑外运至业主指定地点,运输运距按200m包干。
12.15因项目规格、内容未明确,35m长拉杆更换、启闭机房整修暂按暂估项目计入,结算时按实调整
12.16本工程预留金为10万元,供建设方掌握使用。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招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3.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本工程项目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格标两部分组成。 14.2 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 14.2.1商务标封面 14.2.2目录 14.2.3投标函
14.2.4投标报价计算书
(招标文件所附预算书将自动成为商务标组成内容,且将为合同组成部分,投标时不提供)
14.3 资格标包括以下内容: 14.3.1 投标人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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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 目录
14.3.3 资格后审申请书 14.3.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4.3.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
14.3.6 拟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14.3.7XXX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14.3.8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4.3.9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复印件;
14.3.10 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复印件; 14.3.11外地进浙单位参加投标前应当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打印件。
14.3.12投标保证金为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的,须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原件(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复印件装订在资格标副本中)。 14.3.13以上证书及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涉及的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5.投标报价及投标工期
15.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
15.2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15.3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5.4投标工期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期表现,其应包括法定节假日等停工因素。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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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且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其投标文件。
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的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的规定提供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并将保函(保单)原件装订在资格标正本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7.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收其投标文件。
17.3除第一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招标人统一退还。公示结束后,有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异议、投诉处理结果办理。
17.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17.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7.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17.5.2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的;
17.5.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18.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及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 18.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封面及投标函、投标报价计算书、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封面及资格后审申请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编制。正本、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清楚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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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删除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8.4投标文件中以文字表示的量与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本文中所有涉及计算的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第五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资格标按要求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商务标”或“资格标”、“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19.2密封袋封口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9.3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直接递交形式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10、11条规定以澄清、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网上未报名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1.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1.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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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并按照本须知第19、20条规定进行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第六节 开 标
22.开标
22.1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会议。 22.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询标的,须同时递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
22.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22.4开标程序
22.4.1本工程先开资格标,资格标评定结果出来后,再开商务标。资格标评定为无效的,则商务标不予开标。
22.4.2招标人在开商务标前当众宣布资格标及投标保证金评定结果并宣布招标控制价(预算价)、浮动率范围而后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承诺、质量承诺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22.5按规定递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2.6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2.7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2.8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七节 评 标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3.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23.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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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23.4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4.评标
24.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更改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27.1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第八节 合同授予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须知第24条规定评出的投标人。 29.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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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按照《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被否决的投标及否决原因进行公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规规定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评标结果公示后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29.2招标人将在公示结束后的十五天内(有异议、投诉的除外)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中标结果。
29.3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0.履约保证金
30.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所规定的形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
30.2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则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XXX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备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0.3支付担保: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提供相同金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31.合同的签订
3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1.2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除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赔偿由此造成中标人的有关损失。
31.3中标人拒绝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的有关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节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2.重新招标
3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3.不再招标
33.1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招标。
第十节 纪律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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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4.1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5.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5.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6.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6.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7.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7.1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8.投诉
38.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评标办法(基准下浮率接近法)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2.1 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保证金、资格标进行评审,再对商务标评审。 2.2 商务标评审只针对通过投标保证金、资格标评审的投标人。 三.评标标准及办法
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否决其投标,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本项目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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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XXX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否决其投标的处理结果。
3.2.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3.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3.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 3.2.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3.2.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
3.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
3.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3.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2.9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2.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3.2.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3.2.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3.2.14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3.2.15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2.16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3.2.17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3.2.18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3.2.1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3.3投标保证金评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3.1投标人未按本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本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
3.4资格标评审
资格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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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委托代理人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4.2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份数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份数提供的;
3.4.3 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2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
3.4.4 资格标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者提供的资料无效的,或者提供的证书及资料的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
3.4.5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4条款情形之一的; 3.4.6投标人、项目经理等级或类别(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4.7有挂靠迹象的。
3.4.8本项目网上报名资料与纸质投标资料不一致的。 3.5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5.1商务标中封面或投标函或投标报价计算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5.2商务标无法区分正、副本的,或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正、副本份数的;
3.5.3投标人的工期超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范围或未承诺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
3.5.4质量承诺低于前附表中规定的质量要求的或未承诺的;
3.5.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5.6商务标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商务标中投标函的投标报价大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函投标下浮率未承诺或超出投标人规定(—10.00%~—15.00%)范围的,投标报价计算书中的下浮率未填写的。
3.5.7投标人擅自调整预算书或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中招标人提供的数据、规格、型号、品牌、计算程序的;
3.5.8投标人擅自调整招标人确定的发包价的; 3.5.9商务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5.10商务标中出现重大计算错误而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按要求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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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1投标文件其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5.12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5.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6投标报价算术性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或不予以书面确认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无效。
3.6.1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6.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3.6.3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金额为准修正单价。 3.6.4其余算术错误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修正。 3.7 细微偏差补正
评标委员会仅对经算术性修正后投标报价进行细微偏差补正。评标委员会应当书 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 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7.1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承诺、工程质量承诺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
3.7.2 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4 基准下浮率的确定
基准下浮率的确定:在-10.00%~-15.00%(包含10.00%、15.00%)内每球平均相隔0.5%)以随机不重复抽取(5—7 次)下浮率的平均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有第三位,四舍五入)为基准下浮率(即每抽取一个数值后不再重复放回抽取)。(抽取次数现场抽签确定)。
5推荐中标候选人
5.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基准下浮率下接近的投标人(向相对基准下浮率 低的方向移动)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无下接近基准下浮率的,等于基准下浮率的 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无下接近(且不等于基准下浮率)的上接近作为第一中 标候选人,但中标价按基准下浮率计算。如遇下浮率相同则由投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 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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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当重新依法组织招标。
5.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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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XXX(以下称发包人)拟修建XXX龙皇堂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接受了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 年 月 日
在 签订了本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要求; (7)图纸;
(8)预算书;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3.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4.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发包人执贰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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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执贰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发包人:XXX 承包人: (名称)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地 址: 电 话: 电 传: 传 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地 址: 电 话: 电 传: 传 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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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前 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说明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说明的部分仍有效。当需要增加新的条款时,新增条款的内容不能违背通用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
3.1 词语涵义
3.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是: (2)监理人是: 3.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龙皇堂山塘集雨面积为0.248km²,主流长度为0.4km,山塘正常库容8.25万m³,总库容为8.37万m³,本工程内容包含在原防渗面板外新建一道钢砼防渗面板、坝顶设置钢筋砼防浪墙,坝顶道路、坝基和坝肩帷幕灌浆、坝体灌浆、溢洪道改造、对原拉杆进行更换、对原启闭机房进行修缮、安全宣传管理设施等。
(2)相应的临时工程: 3.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由发包人根据情况确定。 (2)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3.1.5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3.1.6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3.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 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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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文件; (4) 专用合同条款; (5) 通用合同条款; (6) 技术条款; (7) 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投标辅助资料
(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若还有其他构成合同的文件时,可视其内容的重要性和签署日期的先后,插入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各项顺序间,内容重要的,签署日期在后的应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称和顺序。
3.4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3.4.4 提供施工用地
在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由发包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3.5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3.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1)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必须常驻工地时间不少于 22 天(以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签到为准),否则,承包人则按每缺一天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 元。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月出勤各不少于 22 天(以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签到为准),否则,承包人则按每缺一天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 元。如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场监理抽查情况与现场登记不符,则按以上相应金额的三倍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对严重违约【包括上述人员中有1人及以上每月出勤少于 15 天的(以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签到为准)】的承包人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放弃承包,不得转包及擅自变更项目经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全额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3)因承包人原因本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质量要求,则无条件返工至协议书约定的质量要求,工期不顺延,并全额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3.6 履约担保
3.6.1 合同履约担保形式及金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现金(转账或电汇);金额:按签约合同价的2%;期限: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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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解除;现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退还。(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3.6.2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1)合同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28天内一直有效。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3.6.3 支付担保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现金(转账或电汇);金额:按签约合同价的2%;期限: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解除;现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退还。(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3.7 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3.7.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本款(2)项补充:
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39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3.9图纸
3.9.2 施工图纸 第(2)项
1)应在该项目工程建筑物施工前 3 天提供给承包人。 2)应在该部位施工前 3 天提供给承包人。
3)应在该项目制造或安装前 3 天提供给承包人。
3.9.3 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 (1)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
承包人在签署协议书后 7 天内,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
(2)施工总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 7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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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总布置设计
承包人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 7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签收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
(4)临时设施设计
在临时设施开始施工前 3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每项设计文件签收后14~28天内批复承包人。 (5)施工方法和措施
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 3 天内。 (6)施工图纸 1)在该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 3 天内。
2)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制造安装前 3 天内。 3.9.4 图纸和文件的审批
(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各项图纸和文件后 7天内批复承包人。 3.9.5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1)承包人应在7天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 7 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供给承包人。
(2)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7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
3.11 分包
3.11.1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如发现分包,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
3.12 承包人的人员
3.12.2 承包人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 22 天。 (4)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 22 天。
3.14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3.14.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4)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监理人收到订货清单后 14 天内批复承包人。 (5)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
承包人在协议书签订后 7 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收到施工设备清单后的14天内批复承包人。
3.14.2 发包人提供工程设备: 无 3.14.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 无
3.15 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3.15.4 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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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无施工设备出租给承包人使用。
3.17 工程开工和完工
3.17.1 开工通知
本工程开工日期根据发包人的开工通知。 3.17.4 完工日期
本合同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如下表:
要求完工日期表 序号 1 2 项目及其说明 全部工程 要求完工日期 日历天 3.19 工期延误 3.19.3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本款补充下表。 序号 1 项目及其说明 全部工程 逾期完工违约金表 要求完工日期 承包人承诺时间 逾期完工违约金(元/天) 2000 元 上表中各项逾期完工违约金将单独予以确定,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
3.20 工期提前
3.20.1 承包人提前工期 本款补充下表。
提前完工奖金表 要求完工日期 承包人承诺时间 序号 1 项目及其说明 全部工程 提前完工奖金(元/天) 不奖 3.22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3.22.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若发包人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1)项中“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改为“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
3.26 测量放线
3.26.1 施工控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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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前 7 天内提供给承包人。
(2)施工控制网资料承包人应在开工后 10 天内提供给监理人审批。
3. 31 预付款
3.31.1 工程预付款
本款(1)项中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的 10 %,(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给承包人)。
3. 32 工程进度付款
工程进度款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即民工工资)和其他工程进度款两类,分别按下列约定拨付:(1) 关于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约定:按月支付。 (2)关于其他工程进度款的付款周期约定:按每两个月支付。
3.32.1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每月根据实际发生的民工工资,由承包人上报,经发包人审核后,拨付至承包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其他工程进度款:
(1)工程进场预付10%;(2)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当期按每两个月计量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价款(含预付款,含已发放的工资性工程进度款)(3)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含预付款,含已发放的工资性工程进度款);(4)竣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85%(含预付款,含已发放的工资性工程进度款);(5)结算审核经有关部门审定后拨付至结算价的98.5%留工程结算价款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3.32.4 支付时间
本款中“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 3.32.5 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每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除外)支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帐户:开户行: 帐号: 。
承包人在银行 开设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账
号: 。承包人保证工资款专款专用,并每月将工资款通过银行
直接发放到每个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不得挪作他用,工资发放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调剂解决。
3.33 保留金
结算审定价的1.5%,完工验收二年后无息退回
3.36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删去第 3.36 条全文,并代之以:
用于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价格风险由承包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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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
删去第3.37条全文,并代之以:
由于性变更不得调整合同相应单价及有关费用。
3.38 变更
3.38.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删去第 3.38.1 款(1)项 2)。 (2)删去第 3.38.1 款(2),并代之以:
①第 3.38.1 款(1)项范围内的变更项目,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工程造价。变更工程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本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本合同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按以下原则调整合同单价:
a本工程计价依据:浙水建【2012】42号《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年)
b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浙水建[2016]14号)
c浙水建【2019】4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重新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税率的通知》
d本工程人工与主要材料价格参考《台州造价》(2020年9月温岭除税价),《台州造价》无价格材料的参照当地市场价格。
e本工程按2018版水利水电工程编制规定执行,人工预算单价为69.6元/工日,进入直接工程费的人工、材料预算价限价为:人工48.76元/工日、水泥300元/t、钢材3000元/t、柴油3000元/t、外购砂石料(1)60元/m³、外购砂石料(1)30元/m³。
超过限价部分作为材料预算价差,计取税金后列入相应单价内。实际材料预算价格低于限价的按实价算。
f取费费率按水利三类工程计算,具体费率为:措施费3.5%;间接费土方8.5%、石方10.5%、混凝土10.5%、基础处理10%、钢筋工程6.3%;利润5%;税金9%。 g工程量清单按浙水建【2012】42号《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
h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法计算,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所规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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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并考虑风险因素。
i其他费用按《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年)及补充规定(一)计算,其中安全施工费按1.4%计算,工程保险费按0.45%计算
j变更部分的材料价格按实际施工期内的《台州造价》正刊温岭的平均值计取。如无信息价的按发包人签证的单价,其他人工、机械按上述预算定额基期价格编制。
②因设计变更发生工程量增减,凭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联系单和发包人代表签证单位盖章,按实调整;
③工程师授权范围内的签证的工程量变更,按实调整;
④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投标时有关清单数据的差错部分(不包括由承包人投标时计算部分),其错误部份可调整;
⑤调整部分的造价下浮数按中标价相对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率(- %)结算。 3.38.6 变更价款调整的时限
(1)删去第3.38.6款第一段落,并代之以:
第3.38.1款(1)项目范围内的变更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相应单价同投标文件,不得变更。
(2)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和审核工程造价调整的时限为28天。 3.38.7 合同价格增减超过15%
删去本款的全部内容。
3.4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条款解决: 3.44.1仲裁
(1)约定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44.2 诉讼
(1)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3.48 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3.48.4 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
由承包人投保,相应的保险费用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得变更,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风险。
民工工伤保险费按温政办发〔2012〕195号文件规定执行。
3.51 工程保修
3.51.1 保修期
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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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补充条款
1、本工程用电按自发电考虑,请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2、本工程处安全施工费实行标外管理外,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费用为包干使用。 3、本工程混凝土熟料运输按运距200m考虑。其余施工图范围内材料(仅指钢材、灌浆用水泥、砂)的二次及以上搬运费用按100元/t包干,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投标报价,结算时单价不做调整。
4、本工程挖出的多余土石方、废渣考虑外运至业主指定地点,运输运距按200m包干。 5、因项目规格、内容未明确,35m长拉杆更换、启闭机房整修暂按暂估项目计入,结算时按实调整
6、本工程预留金为10万元,供发包人掌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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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XXX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XXX龙皇堂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城市供水、供热工程,排水、排污工程,道路、桥梁工程,防洪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结构工程和各种桩基础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4. 装修工程为2年;
5.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6.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7.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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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 此保修书一式三份, 发包人、 承包人、 备案机关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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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XXX龙皇堂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工程项目地址:XXX
建设单位(甲方):XXX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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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若乙方存在行贿行为,则甲方将拒绝其参加甲方建设的其他工程的投标活动。
第六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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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
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
“三通一平”已完成,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的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图纸清单
第八章 工程预算书
一、本预算书是按本投标须知第12条要求及工程施工图纸编制的,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本预算书应与投标须知、施工合同、工程规范和图纸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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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工程的投标授权委托书(附件一)、资格标格式(附件二)、商务标格式(附件三)由招标人统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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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 标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托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 (姓名)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全权
代表我公司参加 XXX龙皇堂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投标活动,以本公司名义签署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询标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我承认代理人在上述活动中所签署的所有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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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附件二:
资格标格式
资格标
(封面)
项目名称: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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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后审申请书(附件二-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二-2) 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附件二-3)
4、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附件二-4) 5、XXX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二-5) 6、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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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1
资格后审申请书
致: XXX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人企业全称) (以下简称“投标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人资格后审申请书》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XXX龙皇堂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投标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按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递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递交的或与本投标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3、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3.1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须以资格后审申请提供的内容为准; 3.2你方保留如下权利:
(1)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人。
(2)接受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的申请;拒绝不符合资格后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4、我方将接受并遵守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5、我方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递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包括邮编、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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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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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3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
岗位名称 姓 名 资格证书名称及证号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现场管理 (施工员) 质量管理 (质检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 安全管理 (安全员) …… 注:1、以上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书、证件等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当对填报的项目班子其他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质安员)、安全员不能兼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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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4
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机械设备名称 数 量 备 注 备注:表中的机械设备须满足施工要求。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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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5
XXX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XXX龙皇堂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交易席位、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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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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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格式
商务标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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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函(附件三-1) 2、投标报价计算书附件三-2: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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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1:
投 标 函
致 XXX :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XXX龙皇堂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文件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我单位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和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下浮率:-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施工图纸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的前提下:
1、工期: 日历天(含法定节假日停工等因素)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2、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3、人员设备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部署及时到位。
4、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
5、随同本投标报价书递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递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作为我方的履约保证。 7、我方保证接到开工通知后尽快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资格标两部分内容。
五、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承诺一旦我方的投标出现严重违规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而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无效标的,将自觉接受贵方暂停或者取消今后我方参加贵方其他任何工程投标资格的处理。我方承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我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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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放弃投诉权利。
六、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完全知道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八、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九、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提交。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三-2:
XXX龙皇堂山塘除险加固工程
投标报价计算书
序号 1 2 3 6 专业工程名称 可竞争项目造价 下浮率(即K值) 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投标报价 单位 元 元 元 金额 1782368 - % 23448 备注 不含不可竞争项目造价合计23448 元 -10.00%~-15.00%(含-10.00%、-15.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本表金额结转至投标函 注:1、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为安全施工费。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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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
我公司参加XXX龙皇堂山塘除险加固工程的投标工作,现已结束。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 请退还至:户名 , 开户行 , 联行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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