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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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通
知
【标 签】铁道通信等房土税【颁布单位】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鄂地税发﹝2006﹞160号【发文日期】2006-08-28【实施时间】2006-08-28【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城镇土地使用税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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