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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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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标    签】有关税收政策,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颁布单位】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文    号】京财税﹝2004﹞1053号【发文日期】2004-07-28【实施时间】2004-07-28【 有效性 】全文废止【税    种】征收管理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关联知识: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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