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河之外”的探究
靖远一中语文组 雒晓亮
人教版高中语文第二册第五单元第一篇文言文《过秦论》第一段中,有这么一句“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历来对这一句的解释是“秦人毫不费力得就占取了黄河以西的土地。”语句的解释没用一点问题,只是“西河之外”到底是哪里让人不解?
这里的“河”就是黄河,所谓的“西河”又称河西,黄河以西的地区。如《廉颇蔺相如列传》:“会于西河外渑池。”《过秦论》:“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从黄河的流向上看,黄河有两段河道是南北走向:一段是黄河从青海流出经过甘肃兰州,宁夏银川到内蒙的巴彦淖尔市;另一段是从内蒙沿着陕西和山西的交界直到西安。那么文章所说的“西河之外”当然就会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沿甘肃宁夏一线以西的甘肃河西一带和青海的广大地区;另一部分是沿山西陕西交界一线以西的甘肃南部,宁夏和陕西一带。那么文章中的“西河之外”应当是哪个部分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秦的历史。秦的祖先为周孝王牧马有功,周孝王赐给了他一小块土地——秦(今天水陇西县秦亭,一说秦州清水县谷名),让其继续嬴姓的祭祀。前770年,秦襄公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被封为诸侯,秦始建国,占领原周朝在陕西的领地。后经秦孝公励精图治“拥雍州之地。”这里的“雍州”是中国古雍州之一,史料载,
其名来自于陕西省凤翔县境内的雍山,臃水。“雍州”,一般是指现在陕西省中部北部、甘肃省(除去东南部)、青海省的东北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带地方。”这说明在秦孝公夺“取西河之外”前,秦就占有沿甘肃宁夏一线以西的甘肃河西一带和青海的广大地区的土地。而沿山西陕西交界一线以西的甘肃南部,宁夏和陕西一带不就是“雍州”之地吗?那么文章中为什么还说秦孝公先“拥雍州之地”后又取“西河之外”?
难道是文章写错了,还是理解错了?
依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齐败魏兵于马陵,虏其太子申,杀将军庞涓。其明年,卫鞅说孝公曰:“秦之与魏,譬若人之有腹心疾,非魏并秦,秦即并魏。何者?魏居领阨之西,都安邑,与秦界河而独擅山东之利。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今以君之贤圣,国赖以盛。而魏往年大破于齐,诸侯畔之,可因此时伐魏。魏不支秦,必东徙。东徙,秦据河山之固,东乡以制诸侯,此帝王之业也。”孝公以为然,使卫鞅将而伐魏。魏使公子卬将而击之。军既相距,卫鞅遗魏将公子卬书曰:“吾始与公子驩,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魏公子卬以为然。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而袭虏魏公子卬,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魏惠王兵数破于齐、秦,国内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献于秦以和。而魏遂去安邑,徙都大梁’。依照这段历史,《过秦论》中所说的“西河之外”应当是就是秦人所夺取的魏国的土地,那么战国时魏国的疆界包括哪些呢?怎么会在三秦大地的陕西占有土地?
据史料记载;战国前期,魏国作为三晋联盟的领袖,变法图强,广略疆土。春秋后期战国初期,魏国疆土主要可分为四处,《国策地名考》曾引管同曰:“魏地兼有河东、河内、河西、河外,约言之,龙门以东,据汾为河东,今汾、蒲、吉、解诸府州是;龙门以西为河西,今同、等州是;太行之南,殷墟为河内,今彰德、卫辉、怀庆等府是;太华以东,虢略为河外,今陕州是。”“河西”指魏国在晋陕交界之黄河河段西岸的若干领土,《史记·匈奴列传》曰:“(赵氏)其后既与韩魏共灭智伯,分晋地而有之,则赵有代、句注之北,魏有河西、上郡,以与戎界边。”魏之河西亦可分为南北两部。北为上郡,在今陕西延安地区,南部在渭水以北的少梁等地(今陕西韩城附近)。战国初年,魏建立上郡、西河两个行政区域,设守治理。
这就印证了《史记·商君列传》记载秦魏河西之战。也就是说在秦孝公的时代陕西的土地并非全部为秦所有,“西河之外”是魏的上郡、西河两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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