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贫困生资助实施方案
城关街道周村小学
2017年春学期贫困生资助评审工作
实 施 方 案
城关街道周村小学
2017年春学期贫困生资助评审工作
实施方案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的具体表现。为保证我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贫困学生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成长,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校领导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组 长: 刘卫军 副组长: 王建锋
组 员: 赵莉萍 唐慧霞 李 波 刘 妮 崔 霞
陈 甜 王党霞 薛蓉蓉 余 平 宋 娜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扶助步骤:
1、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2、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少数民族学生; (2)孤儿;
(3)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4)残疾学生;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7)子女较多,因上学导致家庭贫困;
(8)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学期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期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贫困生建
档程序采取贫困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供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报班主任审核,审核结束后,报学校评审小组讨论。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中心校审核确定。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确认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贫困生如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或生活铺张浪费,取消贫困生待遇。
3、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取消资助资格,已发资助金的予以追回。
周村小学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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