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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广播站管理办法

来源:华佗健康网
校园广播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园广播电台管理,发展广播事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把广播电台建设成为思想好、作风硬、素质好、能力强、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集体,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园广播电台应当坚持服务学校、服务学生、服务和谐社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三条校园广播站是大学生通讯社下属的一个部门,属于学院党委宣传部直接领导的校内宣传媒体,主要负责校内广播和网络音频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第二章播音制度

第一条 播音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25-7:45 中午12:10-12:30 下午18:20—18:50。

第二条 播音员必须坚持上岗;不得无故离开播音室;不经批准,不得带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广播室;得在播音室喧哗,不得擅自播发任何影响学校形象的稿件;播音时禁止接打电话、吸烟、打闹。

第三条播音采用编播一体化,播音员应提前根据节目安排整理稿件,报主管教师审核后方可播音。

第四条播音员和技术人员必须爱护设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工作,正确使用播音设备,播音时如有机器故障通知站长,并立即排除故障。播出后关闭话筒开关,及时整理设备。

第五条播音员应当使用规范语言,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六条 播音员应该学院要求及时填写播音记录,及工作记录。

第三章 值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打开工作室,填写值班记录表。

第二条 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播音员播音准备情况,广播稿件准备情况。

第三条 收集、整理、审核大学生通讯社编辑部广播稿以备播音员选用。

第四条 维护播音纪律,执行播音制度。 第五条 维持校园广播站的清洁卫生。

第六条检查校园广播电台的安全环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七条 处置其他突发事件。

第四章 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管理站内国资,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出借,搬动国有资产。

第二条校园无线电台设备的使用者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并按照操作流程使用设备,不得违规使用。

第三条严禁私自改装电路,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擅自改变机器工作状态。

第四条 校园广播站内易损易耗物资使用需严格登记使用,提前领取,严格管理。

第五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 校园广播站每周开展例会一次,全体成员应准时参加。

第二条 例会应总结本周播音情况,安排下周播音安排。 第三条 例会请假应提前半天以书面形式进行,每学期每人请假不能超过次,无故缺席2次视为自动退出校园广播站。 第四条 校园广播站成员应按时参加大学生通讯社每月一次的例会,积极参与社团的其他活动。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达职院委[2019]87号文中的《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站管理制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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