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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职能职责

来源:华佗健康网


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职能职责

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辖12个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共有在职职工173人,离退休人员46人。市处机关内设办公室、人教科、财务科、信息科、申报科、待遇审核科、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内审稽核科等8个职能科室,共有在职职工41人,离退休人员13人。

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省级垂直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受省社会保障局和市劳动保障局双重领导。主要承担全市城镇各类企业及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具体负责企业和个人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个人账户管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处机关对内对外的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各种会议及日常接待工作;

负责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草拟综合材料;

负责督办会议决定和领导批办事项;负责处机关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处机关党务工作;

负责督导区县对口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工作职责

负责承办全市经办机构编制及人员调配工作;

负责全市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职务、职称晋升和工资调整工作;

负责全市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及培训工作;

负责全市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考评、考核工作;

负责承办全市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事项;

负责全市经办机构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窗口创建工作。

三、财务科工作职责

负责编制养老保险基金和经费年度预决算;

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拨付和特殊结算户基金的收缴、管理工作;

负责对被委托机构养老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会计业务的日常核算;

负责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养老金发放的结算工作;

负责市本级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区县会计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负责经费管理及固定资产核算工作;负责区县基金、经费的内审检查工作;

负责督导区县财务管理工作。

四、计划申报科工作职责

负责市本级参保单位及个人参保、变更、注销登记及验证、换证工作;

根据参保单位人员变化情况,按月核定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

负责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的确认、录入、修正和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的核定工作;负责业务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负责参保单位欠费数据库的建立和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的清算工作;

负责到龄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自谋职业者退休申报工作;

负责市本级参保单位和个人的补费办理及区县补费的审核工作;

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以及处机关的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督导区县对口业务。

五、待遇审核科工作职责

负责市本级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审核和调整工作;

负责本市级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及待遇修正工作;

负责督导区县对口业务。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工作职责

负责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数据库的建立及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的确认、修正工作;

负责核发、换发《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证》,组织实施年审及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工作;

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督导区县对口业务;

负责按月审核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向财务科提供发放明细、汇总表;

负责对被委托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情况进行核对;

负责审核市本级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及个人账户余额的核定工作;

负责全市养老金发放情况的汇总工作。

七、内审稽查科工作职责

负责复审基金征缴、拨付计划;

负责复审参保单位及个人的参保、变更、注销登记及补费、清欠、一次性支付、个人

账户变更等业务经办事项;

负责复审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死亡丧葬费支付、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等业务经办事项;

负责复审离退休人员待遇计算和调整等经办事项;

负责区县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复审和待遇调整的复核工作;

负责对参保单位的稽核工作;

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出工作;

负责市本级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督导区县对口业务。

八、信息管理科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及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市本级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工作;

负责市本级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及其它业务软件的管理、维护和升级工作;

负责全市养老保险数据的汇集、分析和上报工作;

负责市本级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缴费记录的确认、修改、合并、回退、查询和打印工作;

负责个人账户查询;

负责打印个人账户记账单、对账单;

负责指导区县经办机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系统的维护和升级工作;

负责督导区县对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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