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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箱梁运输及安装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措施

来源:华佗健康网
预制箱梁运输及安装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本标段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防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跨线作业安全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2、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对从事电器、起重、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

1、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2、高处作业安全基础知识及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3、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各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各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6、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7、工人要做到四不作业: (1)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不作业; (2)防护不到位不作业; (3)安全隐患不排除不作业; (4)整改不到位不作业。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开工前的安全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施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专检。

2、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工程、高空作业等。

3、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作业前必须对每一名施工人员、操作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实行三级交底制度。一是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的相关人员,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的交底;二是由施工队长、施工技术人员向班组长进行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三是负责作业面的施工技术员及班组长向全体班组成员进行的分工种以及作业内容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起重设备使用前必须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制定特重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组建维修保养小组。对制动系统、钢丝绳、卷筒、紧急停车、液压系统、电路系统等要有专人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作业。

3、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按时填写运转日志、维修保养记录。

4、架桥机在使用前要进行试吊作业。

5、架桥机在每一次使用前,操作手都要对每一个安全附件进行检查,确定机械正常后,方可进行操作。

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起重工、起重指挥人员、司索工、信号工等)除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操作规程交底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机的构造、性能及保养规程,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酒后上岗或疲劳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记录。 7、现场安全监管制度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组织检查,专职安全员要经常性检查,真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严格报告和奖罚制度。

2、专(兼)职安全员要根据现场负责人的统一安排,现场轮流值班,负责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落实。

3、危险施工工序要设警戒区,设置安全警示牌,危险源告知牌,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4、使用特种设备必须有现场专(兼)职安全员进行指挥操作。 8、危险源告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订危险源告知制度:

1、对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告知。

2、要通过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形势,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对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预防控制。

3、对本岗位、本工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以书面形式告知操作工人。 4、对施工现场的危险场所和危险源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标示牌,及时对操作工人警示。

5、对施工现场的危险场所和危险源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6、施工过程中,未对危险源进行辨识不得安排施工作业。

9、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挂在牢固处(高挂低用)。

2、高处施工作业前,应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要被交底人的签字,同时必须落实所有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症、严重近视及患有其他不适应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均不得登高作业。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使用中发生损坏,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险情或隐患后,方准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并不得超重。工具用毕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能任意乱扔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小型工具、配件用工具包盛装或使用吊篮吊装。

7、高处作业无法搭设严密的防护设施的,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上方牢固的物体上,并高挂低用,禁止低挂高用。

8、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暴风及沙尘暴后,应及时对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复完善,6级大风立即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9、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10、高处作业人员应沿着斜道、梯子上下,严禁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等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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