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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是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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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是否有责任

赠与⼈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的责任问题由于赠与合同为⽆偿合同,赠与是为了受赠⼈的利益⽽从事的⾏为,因⽽赠与⼈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有偿合同有所不同。赠与⼈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是否有责任?下⾯,店铺⼩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赠与⼈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是否有责任

由于赠与合同为⽆偿合同,赠与是为了受赠⼈的利益⽽从事的⾏为,因⽽赠与⼈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有偿合同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

1.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2.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需在受赠⼈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相同的责任。对于附义务的赠与,受赠⼈虽受有利益,但⼜需履⾏约定的义务。如赠与的财产有瑕疵,必然导致受赠⼈所受利益有所减损,这便与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不相对应,使受赠⼈遭受损失。为保护受赠⼈的利益,并求公允,应由赠与⼈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就受赠⼈履⾏的义务⽽⾔,有如买卖合同中买受⼈的地位,因此,赠与⼈应在受赠⼈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买卖合同中的出卖⼈同⼀的瑕疵担保责任。

3.赠与⼈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瑕疵,并且造成受赠⼈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故意不告知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既有主观上的恶意,也有违诚实信⽤原则。因赠与财产的瑕疵给受赠⼈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者⼈⾝伤害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赠与⼈故意不告知瑕疵,但没有给受赠⼈造成损失,则不承担赔偿责任。赠与⼈保证赠与物⽆瑕疵,给受赠⼈造成损失的,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将⾃⼰的财产⽆偿给予受赠⼈,受赠⼈表⽰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条 【赠与⼈任意撤销权及其】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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