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江苏省四库一平台

来源:华佗健康网
精品文档

江苏省四库一平台入口

江苏省四库一平台入口在哪里?pincai小编已经为您准备好了!欢迎您从以下入口进入! 点击进入>>>江苏省四库一平台 点击以下图片也可进入>>>

【相关阅读】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主任:赵庆红)

负责机关政务协调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应急管理和信访等工作;归口管理信息化工作。 (二)法规处 (调研员:顾振东)

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上级机关转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的审核工作;承办并指导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三)计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政策;配合有关

2016

1 / 7

精品文档

部门管理和审计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资金;归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统计工作;协同物价部门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产品价格;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征收和管理省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非税收入;监督直属单位、厅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外经工作。

(四)城乡规划处 (处长:施嘉泓)

拟订全省城市发展战略及城市规划的政策、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城镇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和保护监督的有关工作;负责核发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拟订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住房改革与发展处(研究室) (处长:刘向东) 拟订适合省情的城乡住房政策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

2016

2 / 7

精品文档

题。

(六)住房保障处(处长:曹云华)

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承担危旧房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的推进工作;拟订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指导执行;承办中央和省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

(七)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李强)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拟订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指导全省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拟订房地产开发、住宅产业化与性能认定、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住宅装饰装修、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省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八)城市建设处(副处长:何伶俊)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技术标准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和规范市政公用行业发展;指导全省城市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

2016

3 / 7

精品文档

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城市道路、桥梁、照明、燃气、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承办全省人居环境奖的组织评选。 (九)村镇建设处(处长:韩秀金)

组织编制全省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县城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协调村镇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筑设计与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示范,指导省重点中心镇的建设。

(十)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处长:唐宏彬) 拟订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组织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十一)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陆建生)

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

2016

4 / 7

精品文档

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风景园林处(处长:朱东风)

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政策、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城市公园和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指导“园林城市(县城、镇)”、“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并负责审查报批的相关工作;指导并监督全省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规划与建设管理;编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核;指导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和保护工作。 (十三)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王守庆(正处级)) 指导城镇市容、环卫、环境综合整治等管理工作;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市容环卫等城市管理的政策措施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市容管理和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及运营管理;指导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指导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四)建筑市场监管处(省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办公室)(处长:范信芳)

拟订规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建设监理企业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

2016

5 / 7

精品文档

工许可、工程合同、竣工备案等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建筑业改革工作;指导建筑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联系厅驻外办事处;承担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的协调工作;承担建筑业行业统计和年度发展报告工作;负责起草建筑业综合文稿;负责进出省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办理相应登记备案手续;承担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工作。

(十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建筑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建筑施工技术革新,承担国家级工法推荐和省级工法的评审;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国家和省审批立项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竣工验收;协调省级优质工程的评审和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审核推荐。

(十六)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贺志良)

依据有关规定,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各行业的企业及个人资质(资格)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和变更等工作。 (十七)人事教育处(处长:章小刚)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与人事管理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各行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指导各类执业

2016

6 / 7

精品文档

资格的考试和注册,组织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负责厅管院校和社会团体有关事项的管理;承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国际交流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 机关党委(副书记:丁舜祥)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蒋琥勤(正处级))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2016

7 / 7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