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机室由上电脑课老师负责管理。
二、计算机室是进行电脑技术学习和操作的场所,不得挪作他用。 三、爱护电脑设备,不得擅自拆卸电脑的硬件设备(如键盘、鼠标、耳机等),不得故意用力敲打或乱按键盘等设备,否则,造成电脑软件或硬件损坏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进入计算机室,必须听从管理人员安排,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如果电脑出现异常情况,应即刻向管理人员报告,在故障排除前,不能操作电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每台电脑已编号,学生上课要按编号就座,以便责任到人,避免计算机的有意损坏和零件的丢失等。
六、课后应在“上机登记本”上填好上机日期、班级、姓名等内容。
七、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使用自带的软盘或光盘,以防计算机病毒的传染,若造成损失,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八、计算机室严禁聊天、玩游戏,严禁上网浏览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不听老师劝阻者,取消该班级上机资格。 九、注意室内卫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质进入计算机室,严禁在室内喧哗打闹吸烟及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和杂物,违者取消上机资格。
十、爱护室内仪器设备,不准在桌椅、墙壁乱刻乱画;不准随便改变设备的位置,要按教师要求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
设备损坏,双倍价赔偿。
十一、用机完毕,应按规程关闭机器,教师应整理、检查室内设备的位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十二、管理人员须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
绥江县中城小学玉泉校区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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