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与程序指引
一、基本原则要求
(一)发展党员是基层党组织的常态性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贯彻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
(二)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总要求和必须贯彻的总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三)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把好入口关。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提高党的战斗力。
二、工作基本指引
严格按照培养发展党员五个阶段、履行“三报备、两审批”、25个流程。
(一)对递交申请书的入党申请人,一个月内派人谈话,党小组(团组织)应及时向党支部推荐,一般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最短不小于3个月),经了解具备条件,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应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二)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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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其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
(三)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3--5天)的培训,经考核成绩合格。
(五)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的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主管党委预审。 (六)入党介绍人意见
(七)接收预备党员的会议和决议,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预备党员进行公示,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大会形成决议,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表现;
2、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审查情况;
3、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和履行各阶段公示情况; 4、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5、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 6、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 三、材料呈报 1、按规定目录材料;
2、严肃认真、真实填写所要求,不得随意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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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入党有关要求步骤报审目录材料与编号《入党志愿书》一并归档。
4、入党志愿书和各附件材料应完整审核、妥善传递、慎重 保管。预备党员转正程序完成后,所有入党原始材料必须整理完善,密封转交党员本人其有人事档案的主管部门归并保存,履行传递签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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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指 引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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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抓好5个阶段工作、严格履行25个流程
一、申请入党
1、 递交入党申请书 2、 党组织派人谈话(一个月内)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 定和培养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6个月最短不小于3个月) 4、上级党委备案 5、指定培养联系人 6、培养教育考察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7、确定发展对象(满一年以上) 8、上级党委备案 9、确定入党介绍人 10、进行政治审查 11、开展集中培训 5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12、支部委员会审查 13、上级党委预审 14、填写入党志愿书 15、支部大会讨论 16、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7、上级党委审批 18、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9、编入党小组 20、入党宣誓词 21、继续教育考察 22、提出转正申请专利 23、支部大会讨论 24、上级党委审批 25、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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