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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营销费用及营销用品管理实施方案

来源:华佗健康网


全市营销费用及营销用品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全市营销费用及营销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营销费用及营销用品的使用效能,规范营销费用及营销用品审批、使用流程,根据市分公司《关于印发宣城市邮政企业业务营销用品库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宣邮分〔2017〕281号)及《关于规范全市营销费用和业务发展奖审批单流程的通知》(宣邮分营销函〔202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管理提升年”活动安排,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目标

(一)进一步加强全市营销费用及营销用品管理,规范其审批、使用、管理等完整流程。

(二)在促进营销费用规范管理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营销费用杠杆作用,推进重点工作高质效落地。

(三)实现营销用品全环节闭环管理,明确责任,防范企业风险。

二、实施时间 2022年全年 三、基本定义 (一)营销费用

邮政企业营销费用是指各级邮政企业为开拓邮政业务市场,发展业务及维护客户关系而发生的与企业营销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客户服务费(业务拓展费、客户维护费、积分兑换支出)等费用,不包括营销机构的人员资产等行政办公性质的成本费用。

(二)营销用品

营销用品包含企业品牌营销用品和业务营销用品两大类。品牌营销用品是指用于品牌形象宣传用途而制作或采购的商品;业务营销用品是指用于业务营销、客户维护、客户拓展用途的而制作或采购的商品。

四、具体内容 (一)营销费用

1.规范使用审批手续。各单位(部门)提交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全市营销费用和业务发展奖审批单流程的通知》(宣邮分营销函〔2020〕3号)文件要求,规范填写“营销费用审批表”,并打印费用相关纸质材料作为审批佐证附件。营销费用审批表需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场营销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各区县市场营销部门按使用专业做好费用登记,防范费用超标。经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后方可提报市分公司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初审,初审部门审批人及负责人均签字后方可提交市分公司市场营

销部复审。

2.提高审批复核力度。各单位市场营销部要全面加强对部门提交的营销费用复审力度,对于“不属于”、“超额度”、“不规范”的费用申请进行退回,切实提高全市营销费用申请复核工作质量。

3.加强序时管控力度。各单位(部门)建立营销费用使用台账,各部门根据营销费用切分额度,每月通报专业营销费用使用进度,及时预警;市分公司市场营销部通报市级各经营支撑部门总额度使用进度,市级各经营支撑部门通报各县区专业费用使用进度;对于超额度单位(部门)立即停止费用审批,全面加强营

销费用序时管控强度。对已超额但确有需要的单位可提交申请,经业务归口部门、市场营销部门填写初审意见后,交市分公司领导审批。

(二)营销用品

1.规范流程。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市分公司《关于印发宣城市邮政企业业务营销用品库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宣邮分〔2017〕281号)文件相关要求,严格规范营销用品的请领、入库、发放、使用、盘核等流程。各单位(部门)确保营销用品与销售型商品隔开堆放,杜绝混堆。

2.建全台账。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市分公司《关于印发宣城市邮政企业业务营销用品库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宣邮分〔2017〕281号)文件相关要求,全面建立健全各级单位(部门)的营销用品台账,实现营业网点、专业部门、市(县)分公司全环节闭环管理。

3.定期盘点。各区县(市)分公司要建立营销用品定期盘点清查制度,由区县业务归口部门每月对网点实物库存进行自查盘点,并与营销用品系统结存数量进行核对,经盘点人和被检查网点人员签字确认后,编制营销用品月度库存盘点表至区县分公司市场营销部,区县分公司市场营销部组织每月抽查。市分公司市场营销部牵头组织财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每季度对下级邮政企业营销用品进

行抽查盘点,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五、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分公司、市分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管理提升活动,严格落实相关举措,加强过程管控。

(二)本方案中未尽的职责分工及业务处理流程,参照《关于印发宣城市邮政企业业务营销用品库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宣邮分〔2017〕281号)执行。

(三)加强责任追究,对营销费用及营销用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单位,将依据市分公司相关业财及纪律文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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