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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损伤重疾险被拒赔,保险公司是否存在不同的既往病史认定标准?

来源:华佗健康网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核定保险赔偿时,有权根据投保人的个人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既往病史的鉴定,但应遵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若保险公司未合理说明既往病史认定标准且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有隐瞒、欺诈行为,拒赔行为可能被认定为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合同的有效性。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履行、变更、解除、撤销等争议,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保险公司在核定保险赔偿时应该遵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能存在不同的既往病史认定标准。如果保险公司存在不公正的认定行为,被保险人可以据此向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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