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集资诈骗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根据最高的解释,具有携带集资款逃跑、挥霍集资款、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对于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非法集资行为,机关应立案侦查。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数额大小分为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最严重情况下可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一、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集资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数额较大:个人数额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2)数额巨大:个人数额二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3)数额特别巨大:个人数额一百万元以上,单位数额二百五十万以上。
我国刑法中就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此时需要先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大致确定一个量刑幅度,之后再作出详细的处罚。此时,最该可以判处行为人无期徒刑。
结语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的解释,个人集资诈骗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单位集资诈骗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机关将立案侦查。对于不同数额的集资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可处以不同的刑罚和罚金。在特别严重的情况下,行为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这些规定有助于打击集资诈骗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四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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