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机关应当在接到人民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及时通知人民执行情况。对需要继续调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机关对人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意见的,机关认为人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立即释放被拘留者。若意见不被接受,可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上级人民应当立即审查是否变更,并通知下级人民和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机关对人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上级人民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和机关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