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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的弊端

来源:华佗健康网

法律主观:

有限合伙企业 的优势: 可以更好的减少税负,有限合伙企业和一般 合伙企业 一样,都是以“先分后缴”的方式,由 合伙人 直接缴纳,这避免了企业所得税和 个人所得税 的双重纳税(综合税率40%)。根据一些地方政策,可以将合伙人 股权转让 所得税率降至20%。

法律客观:

《 合伙企业法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 合伙协议 ;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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