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私人买卖纠纷案件?
本文介绍了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以及出卖人和买受人需要履行的义务。出卖人需要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提供关于权利瑕疵的担保以及处理物的瑕疵等义务;而买受人则需要支付价款、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妥善保管以及及时领取等义务。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中,需要准备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买卖合同关系以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的证据、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以及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法律分析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出卖人需要履行的主要义务包括: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提供关于权利瑕疵的担保以及处理物的瑕疵等。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则包括:支付价款、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妥善保管以及及时领取等。
一、属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什么呀
属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
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
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处理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般需要提供的证据有: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2、买卖合同关系以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的证据;3、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4、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拓展延伸
买卖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买卖合同一般具备以下内容:
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3、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4、包装方式;
5、检验标准和方法;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结语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出卖人需要履行的主要义务包括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提供关于权利瑕疵的担保以及处理物的瑕疵等。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则包括支付价款、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妥善保管以及及时领取等。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中,需要准备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买卖合同关系以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的证据、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以及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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