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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范围是什么?

来源:华佗健康网

医疗损害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患者受损害时,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做医疗事故鉴定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需经过申请、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等流程。对鉴定不服可重新申请或委托医学会再次鉴定。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或申请方支付,视鉴定结果而定。

法律分析

一、医疗损害责任包括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是人身伤害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找哪个部门

一般地,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并且,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

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出具鉴定。

当然了,如果对鉴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请鉴定。并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从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另外,做医疗鉴定需要一定的费用,通常按以下方式解决:

1、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

2、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医疗损害责任主要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医疗事故鉴定方面,一般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的承担方式是,若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则由医疗机构支付;若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则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法律依据

第二十七条 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十四条 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对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监护人可以随时要求患者出院,医疗机构应当同意。

医疗机构认为前两款规定的精神障碍患者不宜出院的,应当告知不宜出院的理由;患者或者其监护人仍要求出院的,执业医师应当在病历资料中详细记录告知的过程,同时提出出院后的医学建议,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签字确认。

对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住院治疗,医疗机构认为患者可以出院的,应当立即告知患者及其监护人。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及时组织精神科执业医师对依照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患者不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患者及其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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