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华佗健康网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民法典在担保人处签字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在担保人处签字则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借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借款合同担保人责任

借款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也就是说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偿还责任。不过要注意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担保人有下列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即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哪些情形下保证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下列情形保证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1、恶意串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对债权问题先行协商,恶意串通意图损害保证人的利益。

2、受欺诈、胁迫签订保证合同。

3、债权私自转让还在保证合同的期限内,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但并未进过保证人的同意,或者是保证合同中约定了债权不能转让,债权人依旧转让的,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合同没有取得保证人同意。

5、合同变更引起债务加重。

6、债权人怠于行使债权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时,债权人并无通过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债务或者并未找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等债权人怠于行使债权的,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7、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免除保证责任的情形。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抗辩权有哪些?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有:

1、先诉抗辩权(检索抗辩权);

2、催告抗辩权;

3、一般抗辩权。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