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拒赔心包疾病费用,维权应该怎么做?
来源:华佗健康网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如若保险公司拒绝承担心包疾病的费用,可以通过维权方式进行争取。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
2.《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也可以依照约定采取行动。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进行维权。
4.《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保证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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