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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征地拆迁如何赔偿

来源:华佗健康网

1.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打征地拆迁赔偿官司律师怎么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

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

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累计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计时收费

1、收费标准: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

2、上下浮动幅度:20%

(四)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

(五)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六)风险代理收费

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70%,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除外。

如何处理征地拆迁问题处理办法有哪些

征地拆迁问题处理办法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多做村民的思想工作。

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拆迁有法可依。

三、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的长远之计。

四、在开发项目中实行股份制方式,以增加农民拆迁征地的积极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

一、用地单位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八、拆迁期限

九、拆迁结案

2021年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土地树木赔偿标准?

征地补偿新标准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由居委会规划的安置区集中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对选择安置区集中安置的,由居委会安排新的集中安置区,分楼房和平房两个区域安置,按各户的实际需要自由选择区域自建新房。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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