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此种情况下不受出资期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