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诈骗罪所需诈骗的金额范围
诈骗罪的金额标准和处罚措施。根据法律解释,金额在3000元以上即可构成诈骗罪,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不同等级。犯罪者可能通过发送虚假信息、诈骗救灾款物等方式实施诈骗,且可能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根据不同情节,犯罪者可能面临不同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没收财产等。诈骗罪是一种行为人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根据具体情节可细分为不同类型的诈骗罪。
法律分析
一、诈骗多少金额可构成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所以,一般诈骗他人公私财物,金额达到3000元的,就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但是在经济情况不同的地区,由于允许在《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因此可能出现在不同的地区,对诈骗罪的数额要求不一样。
二、怎么处罚诈骗罪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犯罪是行为人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以此骗取了对方的信任之后,诱导对方“心甘情愿”的交出自己财物的行为。实践中,就具体的犯罪情节不同,可以将诈骗犯罪区分为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等,而诈骗罪只能说是其中兜底的罪名。也就是在无法认定成立特殊诈骗犯罪的时候,同时满足了一般诈骗罪的入罪条件和标准的,则可以以诈骗罪论处。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罪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即可构成犯罪。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对于诈骗罪的处罚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犯罪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诈骗犯罪是指行为人以虚假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具体情节不同可分为不同类型的诈骗罪。在无法认定特殊诈骗罪的情况下,同时满足一般诈骗罪的入罪条件和标准,方可以诈骗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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