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健康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企业应当通过什么如实报送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应当通过什么如实报送项目基本信息

来源:华佗健康网

企业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的声明。
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第三条 对关系、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规定。
第五条 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列明与项目有关的产业,公开项目核准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第六条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核准的项目,向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企业应当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行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的声明。
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备案机关收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应当指导企业补正。企业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要求备案机关出具或者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