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工伤执行不下来怎么办

来源:华佗健康网

法律分析:一、工伤执行不下来怎么办?

如果是有能力履行故意不履行的,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该且仍然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追究法人代表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实在是没有能力履行,那么当然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如等到他破产,宣告破产时,你就是债权人之一,可以受偿。

二、工伤判决后辅助器具费用由哪里负责?

工伤员工存在伤残,需要配备辅助器材,那么员工是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在确认之后费用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经过确认是不会进行报销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