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无其他安排,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责任与赔偿制度解析
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的责任与赔偿制度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来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如果员工因工作能力丧失或受伤导致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提供职业培训等补偿措施。具体的赔偿机制可能涉及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支付方式以及争议解决程序等方面。各地区的法律法规和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了解适用的赔偿机制和责任规定。
结语
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确定责任与赔偿制度。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适合的工作岗位,保障其合法权益。若员工因工伤或疾病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能需支付赔偿金或提供培训等补偿措施。赔偿机制涉及计算标准、支付方式及争议解决程序等。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了解适用的赔偿机制和责任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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