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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外籍华人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来源:华佗健康网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外籍华人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事处,农村乡(镇)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此外,申请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

一、外国公民或外国侨民复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外国公民:(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离婚或丧偶证件系居住国出具的,该证件须由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外国侨民:(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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