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受到,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与外部人士接触。但是,如果已经取得或机关的批准,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向相关部门申请与嫌疑人见面。申请过程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取保候审期间,人民或者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实行人身自由的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
第三十六条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取保候审决定机关提出申请,请求改变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释人、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和其他合法代表人,有权在审判期间与他们接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五条 取保候审期间,人民或者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朋友、律师等申请会见的情况。
第六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保释人、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和其他合法代表人,向人民或者机关申请会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第六十七条 人民或者机关在审查犯罪嫌疑人家属、朋友、律师等申请会见的情况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批准会见并告知其有关事项。
以上是对于取保候审期间如何申请与嫌疑人见面的法律分析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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