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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驳回后还能起诉吗?

来源:华佗健康网

法律主观:

一、 驳回离婚诉讼还能起诉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何预防离婚时对方隐藏 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
(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好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三)对购买的高档物品要保存好票据。
(四)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寻找证人。
(五)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
(六)了解对方账号,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
三、 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一)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二) 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的是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的,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被驳回的,双方分居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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