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男方名下的房产婚前部分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分割。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女方名下的房产婚前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若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产的婚前部分为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分。若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则婚前部分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分。《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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