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国有博物馆、图书馆以及其他国有单位,违反文物保规,实施了将收藏或管理的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即构成私赠文物藏品罪,应予立案追究本罪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国有博物馆、图书馆以及其他国有单位,违反文物保规,将收藏或者管理的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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