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退还的规定如下1、一般情况下,彩礼视为婚前赠与,离婚时不予返还;2、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等情形,属于法定退还情形,且后两种情形,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19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